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3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黑龙江-牡丹江-宁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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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3月3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 2026-03-03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3日--3月5日(3个工作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淀粉厂淀粉加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6-3-3

二、审批决定全文:

关于****淀粉厂淀粉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淀粉厂:

你单位提交的由****编制的《****淀粉厂淀粉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兰岗镇兰岗村,总占地面积为7600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本项目利用现有场地及拟租赁张春玉家闲置汁水储存池(原****淀粉厂曾用汁水储存池)进行建设,**马铃薯库房和淀粉仓库、增建锅炉房、新增汁水暂存池,拆除原有一台2t/h锅炉,**一台6t/h生物质蒸汽锅炉及配套环保设施。本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生产精制淀粉(马铃薯)预计1800吨,产品产量预计增加1680吨。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废水来源于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包括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阶段产生的泥浆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地面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施肥。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分离与洗涤工序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清洗废水经过格栅去除大颗粒物后排入沉淀池内沉淀,不加药剂,不消毒,泥水分离后,上清液再经砂滤去除细小颗粒物及絮状物,经循环系统抽至清洗工序循环使用。每天定时用水泵抽取沉淀池下层沉淀污泥水泵入租用农田旁边的汁水池,定期进行农田灌溉。锅炉排污水作为清下水,回用于灰渣、道路降尘,不外排。分离与洗涤工序废水排入汁水储存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储存,作为液体肥料定期喷洒至厂区附近的农田内。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施工现场应合理布局现场,对建筑材料堆存极易起尘物料实行库存或加盖苫布。运输车辆要完好,装载不宜过满,易起尘物料加盖篷布,控制车速,减少卸料落差。施工现场设垃圾站,及时回收、清运垃圾;高处工程垃圾用容器垂直清运,严禁凌空抛撒和乱倒乱卸。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专人负责,建筑工地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消化石灰、拌和成土或其他严重粉尘污染作业。同时采取通过四周设置围挡、工地内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颗粒物产生和扩散。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锅炉废气、干燥粉尘、生物质燃料堆存粉尘、锅炉灰渣和恶臭。项目**一台6t/h生物质锅炉用于生产供热,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锅炉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干燥、筛分、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引风负压密闭管道收集,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外排,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生物质颗粒存放在全封闭燃料库内,锅炉灰渣及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经增湿降温后,由渣车拉运至全封闭灰渣库内,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厂界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淀粉生产有机肥水随生产随还田,不在厂区存储;沉淀池、汁水池采用塑料膜覆盖密闭,并对其周围定期喷洒除臭剂;薯渣脱水后采用密闭薯渣仓收集暂存,送农户做饲料,日产日清,在薯渣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底部覆盖防渗材料,装车完毕后顶部覆盖篷布。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标准。

(三)强化噪声污染控措施。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时间应为6:00到22:00。除抢修、抢险作业外,不得在夜间进行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合理布局,要文明施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传送带等设备噪声。封闭厂房,选用隔声门、窗并紧闭,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和地面之间加装隔振紧固件,同时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专人清扫,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进行处置。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并尽可能地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定期送至城市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处置,外运建筑垃圾应采用封闭车辆运输。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清洗泥沙、废金属碎屑、薯渣、污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锅炉灰渣、除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清洗泥沙定期拉运还田利用。废金属碎屑收集后集中外售综合利用。薯渣经密闭螺旋输送带送入密闭薯渣仓暂存,日产日清,外运作为动物饲料综合利用。污泥定期清理脱水干化后春耕还田。干燥、筛分、包装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粉尘收集布袋和锅炉废气除尘布袋更换时交由厂家回收利用。锅炉灰渣袋装暂存于灰渣库,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袋装暂存于灰渣库,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润滑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产车间应做到相对密闭状态,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修及保养,设置设备管理人员,并设置生产车间事故应急措施及管理制度。加强对汁水池的管理,定期检查覆盖物是否破损,做到及时修补。建设科学、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点、沉淀池、汁水池等。严格执行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按照规定编制****生态环境局备案。

(六)落实环评报告中的监测计划,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七)严禁企业出现上访事件。企业如果出现环境污染上访事件,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待整改完成经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生产。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企业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政府进行规划或土地调整等情况时,****政府有关要求执行。

五、审批意见中其他未做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建设还应符合安监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要服从**市**生态****执法队对其进行的日常监管。

七、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3--****126

通讯地址:**市**镇**东街1号

邮 编:15749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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