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十五五”规划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市“十五五”时期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高质量发展,科学编制**市“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我委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承担《**市“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编制服务
二、采购单位
****
三、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省关于“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总结“十四五”以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现状,结合**区位条件、**禀赋和产业基础,提出“十五五”时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等,形成《**市“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主要涵盖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和物资储备人才科技与信息化发展、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内容。同时《规划》应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省“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充分衔接,****政府审查。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政府机构与研究机构组成的联合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二)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单位应具有相关领域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
3、编撰组专业结构应符合“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的编制要求,核心成员应具有较高专业水**较强综合研究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情况,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4、编撰组应了解**省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发展现状与特点,并充分听取采购单位意见及建议并及时调整方案。
5、编撰组完成规划大纲和中期成果后,应分别安排与采购人进行沟通。
6、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策。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承担编撰任务: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期限
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15日。
(二)资料报送
申请单位认真如实填写《**市“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服务项目申请书。申请书须于2026年3月15日前通过邮寄(或当面送达)送交****安全仓储和科技科(请在信函右上角处注明“**市‘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编制服务申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委托人不予受理。申请资料须装订成册密封提交,不得围标、串标,一旦发现将作废标处理。联系方式如下:标书代写
地址:**省**市**区**大道2008号市政府4号楼425室
邮编:243000
电话:0555-****112
(三)经费预算
**市“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总费用不超过9万元,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编制费、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管理费、专家评审费、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四)项目遴选
****小组,对申请单位从咨询服务的科学性、专业性、深入性、以及申请单位团队实力、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择优确定规划编撰承担单位。
(五)完成时限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采购单位签订项目协议书,正式确定规划编制方案和相关事宜;承担单位原则上应于2026年5月15日前形成初稿,2026年6月30日前提交正式文稿,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