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海南省大广坝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东方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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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拟对**省大广坝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省大广坝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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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省大广坝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省直辖**市****委员会大广坝灌区
环评单位: **依****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渠道6条,改造渠系建筑物80宗,硬化管理道路8条,增设防护栏杆1.636km,增设防护网2km,以及计量设施34处,可视化视频监控74套,PLC闸门自动化控制15处,一体化闸门33处,****中心机房并配套相关硬件设施,建设大广坝智慧灌区管理平台等。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地区发展的要求,工程建设期间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采取相应措施后可将影响降到最低,只要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减缓措施及建议,工程的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在认真贯彻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治理措施及建议,通过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因此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拟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省大广坝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二、水利;2.节水供水工程:灌区及配套设施建设、改造”。 经分析,项目建设与《**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规划相符。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选址合理性: 项目建设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规划相符。
清洁生产水平: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①废水:本次项目施工工区拟租用当地居民民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现有民房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作农肥,不外排;项目在临时堆场内设置有截流沟、隔油池、沉淀池,机械设备及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作为回用于场地和道路洒水抑尘;淤泥渗滤水通过截水沟排入沉淀池进行处理,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基坑废水在基坑内静置2h左右集水,而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抑尘洒水等,不外排。②大气:施工期定期洒水降尘,涉及敏感点施工段设置围挡,临时堆土场进行遮盖抑尘;渠道清表产生的淤泥恶臭,采用生物除臭剂喷洒。③噪声:施工过程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夜间不施工,加强现场管理,进行文明施工,同时在敏感区域尽量选用手工作业,减少其可能存在的影响,必要时可采用设置移动隔声屏障。④固废:开挖产生的土方运至临时堆场暂存,而后回用于工程建设;清表产生的清表土,主要为淤泥,运至临时堆土场暂存,晾干后在原址用作边坡护坡回填土,进行绿化种植;拆除产生的砼、浆砌石作为建筑垃圾运至临时堆土场暂存,而后运送至当地建筑废弃物**化综合利用厂进行处理;临时沉淀池污泥通过蒸发、晒干等自然脱水处理后,就地平整;生活垃圾禁止随意丢弃,设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工程施工期间机械设备及车辆维修不在工地内进行,****维修厂,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维修厂经收集后,交由当地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接收处理。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①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 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②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③底泥质量现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的要求。④**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镇二甲饮用水水****水库)、戈枕水库饮用水水****水库)、陀兴水库饮用水水****水库)等5个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二级保护区水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昌化江、****水库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执行;北黎河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执行;**河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执行;感恩河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执行;马岭河以及高干渠、高干三角路分干渠、高干红泉分干渠、高干**分干渠、中干渠、低干渠、南分干渠、低干北分干渠、陀兴北分干渠、陀兴南分干渠、**干渠等11条干渠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
环境风险控制:
公众参与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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