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化机房性能提升工程UPS电源设备询比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区域化机房性能提升工程UPS电源设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区域化机房性能提升工程UPS电源设备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市,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区域化机房性能提升工程UPS电源设备。各标段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UPS输出配电柜 |
台 |
2 |
||
| 2 |
UPS不间断电源设备 |
捷益达MT3000L33 |
台 |
1 |
|
| 3 |
电源模块 |
捷益达MT-40K |
台 |
3 |
电源功率模块,40KVA |
| 4 |
配电柜 |
台 |
2 |
市电输入*1,UPS输出*1,4*125AUPS输出,4路125A市电输出带维修旁路 |
|
| 5 |
蓄电池组 |
捷益达BAT32-100 |
组 |
4 |
|
| 6 |
标准机柜 |
图腾 |
台 |
36 |
600*1000*2000mm机柜,网孔门,通孔率>70% |
1.5采购预算:347320.00元,若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价格的,其竞标资格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接采购人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将货物发送到指定地点,具体以采购人下达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最新现行标准及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
1.8其他:缺陷责任期:经甲方实际最终签发验收证书之日起2年。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___/__ 。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6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 ****
地 址:**市**区**四路21号
联 系 人:程雅雯
联系方式:188****2926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四新大道28****中心34楼
联 系 人: 徐雅洁、柯英
联系方式: 027- ****8376、159****2626
监管部门:******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址: **市**区**四路21号
联系人: 鲁女士
电话: 027-****7520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 录
| 资质最低要求 |
|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应为捷益达品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或代理证明材料。 |
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制造商或代理商证明材料复印(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 |
| 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承担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UPS设备供货项目的业绩。 |
注: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近3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项目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最低要求 |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七、 资格审查资料中(二) 供应商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