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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名称 | ****2025年生产综合用房**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 项目编号 |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6-03-03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6-03-11 |
| 一、项目概况 | |
| 项目建设单位为****(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并委托****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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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2025年生产综合用房**项目第三次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 4、采购内容:包01:监理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等全部工作范围。 实施地点:**高** 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全部监理任务完成为止。 包02:项目管理 采购范围:前期手续办理、工程设计、施工、动用前准备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主要包括前期立项报审、施工许可证办理;设计阶段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进度和质量管理,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的造价控制;施工阶段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现场协调等的管理。 实施地点:**高** 工期/服务期:从签订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时开始,至项目结束止。 | |
| 5、预算金额:包01监理 包最高限价84.3 万元;包02项目管理 最高限价47.55万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标书代写 (7)应答人不****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标书代写 (8)不得存在由于安全黑名单或安全负面清单禁入承揽外包项目。 (9)根据《****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包01监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应答人具有土建监理服务业绩。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房屋建筑工程)。 包02项目管理 :近5年,应答人具有建设工程咨询服务业绩。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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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3-06 17:00标书代写 |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端,通过供应商身份进行网上下载YGCGZF格式的采购文件。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及首页“CA办理”。采购人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或线下方式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服务平台,并及时下载相应文件资料,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谈判文件免费发放。3.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3月4日到 2026年3月6日17:00。4 未按上述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的应答及报价。电子标服务 |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 1、递交方式: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递交。登录用户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响应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1日 13时30分。3.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4 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6-03-11 13:30 | |
| 3、递交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递交 |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2026-03-11 13:30:00 | |
| 2、开标地点:**省**市**区人民西路188号汇美弘域1号楼三层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cn)上发布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
| 地址:**市高**田镇街道青城路31号。 | |
| 联系人:张冰峰 | |
| 联系电话:186****8068 |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 名称:**** | |
| 地址:**省济****开发区汉峪金谷A2-1楼22、23层 | |
| 联系人:周景庆 | |
| 联系电话:186****8096 | |
| 九、其他说明 | |
| ☆采购业绩应同时提供合同。合同需是与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并执行的合同,转包、分包合同不予认可,应提供合同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合同金额、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及其它关键条款等。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如因影印件模糊无法查验的,该业绩可能不被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署日期,且无其他可以证明合同签署日期的文件,则该项业绩无效。若合同上存在多个签署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署的时间为准。 ☆专用资格要求-业绩要求:近5年业绩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的业绩。 电子化投标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如发生修改、澄清时,均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中发布,请下载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务必自行关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及时获取修改、澄清内容的责任自负。 二、本项目开标、评标等环节一律使用电子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需要提前办理 CA 锁,否则后续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下载“服务中心 ”操作手册中的“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及网站首页右侧投标工具, 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三、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能够熟练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规程操作、不熟悉开标系统、软硬件设备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各供应商最迟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内,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根据系统提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 30 分钟,过时未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由于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需进行二次(最终报价),报价程序参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二(多)轮报价操作手册》。本项目二次报价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系统中进行,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供应商务必自行关注系统提示的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技术支持电话:0531-****5562 CA(标证通 APP)技术电话:****980000 转 1 CA 办理(激活)电话:0531-****0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