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品质文化之城”部署要求,我区决定****中心(博物馆),打造集历史、文化、艺术于一体的具有辨识度、文化味、体验感的文化传承地、城市会客厅,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品质化、个性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博物馆藏品**,优化藏品体系,充实陈列展览,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藏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馆藏、陈列、科研的实际需要出发,重点征集与**历史文化有关的代表性藏品,以及能够填补馆藏空白的藏品。藏品征集范围包括:
(一)反映历史上各时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二)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手稿和图书资料;
(三)历史上各时代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和当代重要实物;
(五)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建筑及近代建筑的构件、石刻、壁画;
(六)反映当代**建设发展历程、科创强区建设和文化艺术成就的重要见证物;
(七)具有科学价值的生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标本;
(八)具有科学价值的珍稀动植物标本及反映**生态状况的标本、资料,具有代表性的矿物标本;
(九)其他有必要征集的藏品。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接受个人、单位、社会团体的捐赠,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
(二)复仿制:藏品所有权合法拥有者同意馆方复仿制的,馆方按相关规定开展复制或仿制工作。
(三)授权展览:藏品所有权合法拥有者将其所拥有的藏品委托馆方进行无偿保管,馆方享有无偿展览权。
(四)其他合法的征集方式取得藏品。
三、征集要求
(一)藏品征集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
(二)藏品所有者需确保藏品来源的合法性,同时应确保对藏品拥有完整的所有权,若有与第三方存在法律纠纷等情况的,将不予征集。
(三)有意向者请填写《****博物馆拟征集藏品信息登记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征集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中心(博物馆)正式开馆之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区招**街道沿江东路618号
联系人:李宏健
联系电话:157****1627
电子邮箱:****@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垂询,积极提供藏品征集线索,****博物馆的藏品征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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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