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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燃气报警装置改造(二次)
澄清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2026年燃气报警装置改造(二次)(采购编号:****)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1.本项目询价文件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中:
取消以下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维护能力认定的相关证书(提供能够证明供应商具有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维修等服务资质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调整为“2026年3月9日09时30分”,请各位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询价文件执行。
此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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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