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经管委会专题会议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基地排污许可证审核及排污权改革服务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宁东基地排污许可证审核及排污权改革服务单位
(二)建设单位:****
(三)地点: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A座
(四)工作内容:
1.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指导企业填报并对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变更、重新申请、延续等申请业务进行技术审核;
2.****基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对自治区抽查排污许可证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提高排污许可证填报质量;
3.****基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相关管理要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相关工作,持续核定和更新初始排污权、****政府储备排污权等相关事宜;
4.其他涉及排污许可证审核和排污权技术工作;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年。
二、参与比选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营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参选单位必须具备完整的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评工程师或环境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派驻不少于2名的长期服务技术人员。
(三)参选单位须至少提供2个近五年内排污许可证审核及排污权改革服务项目业绩。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五)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三、有关证明文件
参选单位必须出具下列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参与比选的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比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政府采购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排污许可证审核及排污权改革服务的承诺函。
6.相关资质和近5年内排污许可证审核及排污权改革服务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加盖公章)。
7.提供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及技术服务人员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8.排污许可证审核及排污权改革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9.企业最终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10.提供近7日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11.其他优势。
三、比选控制价上限
宁东基地排污许可证审核及排污权改革服务项目控制价为40万元以内。
四、参选须知
(一)文件提交:凡有符合本次公开比选要求的单位请于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6日下午16: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宁东企业总部大楼A座913室)报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二)比选文件:
1.参选人提交贰份比选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比选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并加盖公章,未密封的文件不予接受。
2.比选文件的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3.比选文件中要求加盖参选人公章或要求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均应盖章或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比选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五、公开比选
(一)比选时间:2026年3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二)比选地点:****管委会4楼3号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生态环境局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比选,并****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组成)及所有参与比选人参加。
(四)比选程序:
1.****环境局工作人员主持。
2.由监督单位检查比选文件的密封情况。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报价,并经参选人或授权委托人确认签字。
4.****环境局邀请3名专家对各参选单位的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议,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比选方法: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估法,得分最高者为最终中选单位。比选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结束后30日内签订合同。
附件:
1.宁东基地排污许可证审核及排污权改革服务项目公开比选评分细则表;
2.参选文件格式。
附件下载:附件.docx
(联系人:齐冰雪,联系方式:181****5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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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