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0沪渝高速公路**洋泽至峒山段武**速至武鄂高速联络线)工程先行用地报批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G50沪渝高速公路**洋泽至峒山段武**速至武鄂高速联络线)工程先行用地报批咨询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G50沪渝高速公路**洋泽至峒山段武**速至武鄂高速联络线)工程先行用地报批咨询服务
1.2采购编号:****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省**市。
1.4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4.1项目概况
2025年9月30日,G50沪渝高速公路**洋泽至峒山段武**速至武鄂高速联络线)工程获****委员会核准。项目主线起于G50沪渝高速**市泽林镇大山村,经杜山镇,止于**市长港镇峒山村南侧,接G50沪渝高速**峒山至**山段(武**速),路线长约11.3公里;支线起点对接主线起点,向东北方向经泽林镇翁垴村,止于鄂****林场,衔接S7武鄂高速,路线长约2.2公里。
为加快本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根据工作安排,拟开展涉本项目范围内的先行用地报批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工作。
1.4.2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G50沪渝高速公路**洋泽至峒山段武**速至武鄂高速联络线)工程先行用地报批咨询。采购内容包括:(1)先行用地报批资料的收集与整理;(2)涉及项目请示文件、方案和说明等相关文书的审查、申报工作,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3)办理先行用地手续等工作,按采购人要求的份数提交相关成果并获取先行用地批复。
1.5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4.07 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从服务开始之日起,到最终取得先行用地批复为止,计划服务开始时间为 2026年3月(具体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第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6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需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鄂**泽林**碧路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133****8572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四新大道28号******中心34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59****5214
监管部门:**交投****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 **市大泉路7号**临空商务产业园5号楼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方式:0714-****710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2026 年3月 3 日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要求 |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
注:
1.供应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证书(如有)等证件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要求 |
| 近5年内独立承担 1项线性工程的建设用地咨询工作。 |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5.本项目中的“线形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及索道工程;“建设用地咨询”指的是“先行用地报批”“用地预审”“用地报批”“用地复垦方案”“规划落实方案”等用地咨询服务。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要求 |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被****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近 5年担任过 1项建设用地咨询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注:
1.供应商应附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有)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所有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关键指标或没有体现人员岗位信息,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中的“线形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及索道工程;“建设用地咨询”指的是“先行用地报批”“用地预审”“用地报批”“用地复垦方案”“规划落实方案”等用地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