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3月3日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9日(5个工作日)。
1. 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s://eia.****.cn/#/eia
2. 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照片(坐标定位),环评原件合同。
3. 另纸质报批本报告表,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word(含附件、附图相关资料),报****生态环境局系统报批。
| 项目名称 | 门窗加工生产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街道百合西路8号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位于**省**市**市**街道百合西路8号,拟投资1000万元,从事门窗加工生产项目,年产铜门100000平方米。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厂区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处理厂处理,生****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 大气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剪板废气、焊接废气、喷漆及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剪板及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喷漆及烘干废气干式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好通过一根不低于15米15m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1中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3中标准;厂界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 声环境: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3月3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3月9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 项目名称 | 缓降阻尼器及卫浴配件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陈堡镇工业集中区开元路2号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 6日,位于**省**市**市陈堡镇工业集中区开元路2号,企业拟投资52000万元,购置精密数控车床、智能组装线、超声波清洗线、定制智能组装线等设备建设缓降阻尼器及卫浴配件。项目已于2025年 01月 17日取得**市数据局出具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兴数备〔2025〕301号、项目代码为2407-321281-89-01-604372)。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缓降阻尼器200吨、卫浴配件500吨的生产能力。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 (DA001)排气筒排放,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产生的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产生的氨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的标准限值要求;粉碎产生的粉尘通过作业时加盖密闭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拟采取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加强通风措施,项目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营运期废水来源于员工生活污水,建设单位将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处理厂接****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陈**。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可有效 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3月3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3月9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