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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03 15:31 |
为保障社会公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和《**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现对浙****申请用地规划许可事项进行批前公告,公告时间10天,从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3日。欢迎广大市民在公告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本建设项目有直接重大利害关系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及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在2026年3月13日前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本单位审查并确认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名,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听证参加人。
公告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楚悦中心
建设项目位置:****中心区
规划用地性质:旅馆用地兼容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用地面积:14535㎡
建设用地要求:容积率≥1.5且≤2.85;建筑密度:≤40%;
建筑高度≤75米。
四、相关图片: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