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3号)相关规定,对近期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2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详见下表:
附件:**县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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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3日
附件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