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站现就**站手持机物联网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物联网卡服务 1项 于合同签订后48小时内将只能访问甲方要求APN的定向流量1G/月/张提供**站,最高限价49704元(含税价,税率6%)。 交货期:为确保铁路一线运输服务的稳定有序,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完成卡安装、调试、开通,确保****车站和**北站共约800台)网络可正常使用,供应商完成业务开通后,办理项目开通确认单,采购人签字确认后视为完成交货。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业务开通安装调试工作,无法使用每延1小时,考核乙方100 元一直顺延考核,在原有基础上加倍考核直至工作完成 。 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 1. 定向流量:投标方提供的物联网SIM卡只能访问甲方要求APN的定向流量1G/月/张。 2. 网络传输:数据传输延时要求<50m/s,丢包率<0.1%。 3. 数据安全:对物联网卡产生的数据信息进行加密,不在公网进行共享,确保数据安全。 4. 投标人须提供在**省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固定营业场所,每周专职人员巡检1次(提供人员身份信息),供应商需提供包含 7*24h 维护、技术支持服务,非甲方意愿网络故障发生故障后,报障电话 24 小时有专人值守并派出排查处事故的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保证白天在1小时内到现场2个小时恢复,夜间在2小时内到现场4小时恢复,超期将按照每张每小时 100元考核,另外全年超过3次无法按时到场处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 投标人除按上述要求执行并签订《履约承诺书》。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2 : 1.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 ****公司成立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港澳台商投资背景;投标人须提供在**省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固定营业场所证明,并提供产权证明或服务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配合招标单位对营业场所进行实地考察;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 8.投标人应按技术和商务要求提供执行并签订《履约承诺书》。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 受 或 不 接 受 ) 联 合 体 。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3月03日17时00分 至 2026年03月07日17时00分(**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缴费须知:
(1)购买采购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缴纳后不予退还。
(2)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录入标书费缴纳凭证,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4.3 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 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加急标书代写
4.5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 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9日15时00分00秒(**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5.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市新**环**路东段44号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6年03月09日15时00分00秒(**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市新**环**路东段44号。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站
详细地址:**市新**环**路东段44号
电话:****9830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媒介上发布。
******站
日期: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