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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省实施办法》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国土**部令第6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园区大甲片区东部拓展区防护绿地及道路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进行批后公示。
一、规划情况:
该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涉及《****园区大甲东部拓展区详细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用地及防护绿地,符合项目合规性审查要求,用地指标应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二、公示附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22026XS****690号)。
三、公示地点: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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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