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青梅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潮****监控中心,邮编:521000
联系电话:0768-****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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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青梅制品生产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区官塘镇庵头工业区 |
| 环评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以新鲜青梅、盐、白糖等为原辅材料,配套分级机、打皮机、腌制池等生产设备及废水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加工青梅制品25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主要为青梅腌制、干燥****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青梅腌制、干燥过程中会产生特有的气味,生产车间两侧不遮挡,通过对加工车间定时喷洒天然提取物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措施控制气味浓度;污水处理站污水、污泥中有机物的分解、发酵过程会散发出恶臭气味,通过对构筑物进行加盖处理并投加除臭剂,减少对外环境影响。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处理站(采用“集水格栅池+调节池+气浮+厌氧+厌氧沉淀+接触氧化+好氧+二沉池+MBR超滤”工艺)处****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主要来源于分级机、打皮机、包装机等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车间混响噪声。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的设备布置在与厂界保持较远的距离处,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加装隔声罩、消声器,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固废: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腌制废液、污泥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