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3月3日作出的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四川-广元-旺苍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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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3月3日作出的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28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9-****073

通讯地址:****B区三楼72号

邮 编:628017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县**片区城乡一体化项目(马家梁道路工程)

广环审〔2026〕18号

2026-2-28

2

柘深2井钻井工程

广环审〔2026〕19号

3

剑门关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项目

广环审〔2026〕20号

4

**县前力玻璃模具加工项目

广环审〔2026〕21号


附件(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