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8年**区14个****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服务内容及要求中:1、运维工作目标“(1)所获取的有效监测数据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更正为“(1)所获取的有效监测数据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
2、考核办法及标准中:(3)数据有效性“①考核时段内单个站点任一监测项目有效数据量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否则考核总分为0分,不予支付剩余运维费用。”更正为:“①考核时段内单个站点任一监测项目有效数据量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否则考核总分为0分,不予支付剩余运维费用。”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中:“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供应商具备2个类似项目业绩。”更正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具备2个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3日
1、备案号:510********200007418。
2、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28-****9817,联系地址:**省**市**区**门街19号。
3、采购预算/限价:138万元。
4、采购品目:C****0201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名称:****
地址:**区石人南路38号
联系方式:028-****3022
名称:****
地址:******区**中路570号19楼2、3、4、5号
联系方式:028-****6627(报名咨询)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3-****290/****977-811(文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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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