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市中创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年产卫生用品2亿片项目)

审批
福建-泉州-惠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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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年产卫生用品2亿片项目)
时间:2026-03-03 17: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年产卫生用品2亿片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3月4日-3月1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卫生用品2亿片项目。

二、建设地点:**县黄塘镇省吟村高厝头188号。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市****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县黄塘镇省吟村高厝头188号,租赁**省****公司闲置厂房;从事卫生用品生产,预计年产卫生用品2亿片;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产品方案、生产工艺、设备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从严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木浆粉碎及芯体成型、分切、弧形腰切、终切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3条生产线收集系统分别收集后,引入各自配套的3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分别通过3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上述排气筒的等效排气筒P1—3颗粒物排放速率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值严格50%执行。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

3.噪声源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音、减振措施,项目厂界西侧和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厂界东侧和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检验废品、不合格产品及收集粉尘等一般固废由有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布告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信件或邮件的反馈意见。

八、****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生态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0820

地址:****中心三楼305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1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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