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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安派达仓****公司申请的位于**区东部吹填区安派达**仓库二期项目总平面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区东部吹填区。
二、地类(用途)
普通仓库用地。
三、调整理由
安派达**仓库二期项目于2023年取得批复总平面图并取得相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50********0057号)。目前项目在建设中,建****政府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需配套****电站项目,由于原出入口位置不方便重卡货车出入,且临近办公楼人员密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为便于管理,申请在东北面临东湾大道新增一个9米的出入口。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在项目用地东北侧临东湾大道新增一个9米出入口,其余总平面内容不变。
(二)总平面图的相关调整情况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安派达**仓库二期”现场。
(二)****网站(http://fcg.****.cn)。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0日)将有关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建设工程规划科(联系电话:0770-****075,邮寄地址:**市**区**路30号天马大厦****,邮编:538001)。
六、本案图示
新增出入口总平面图
原批复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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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