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福建-三明-清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备注/文号: 明环评〔2026〕8号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3-03
<
有效性:有效
有效性:有效
有效性:失效
有效性:废止
****关于**市联星****公司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 时间:2026-03-03 16:03

**市联星****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市联星****公司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区**市联星****公司现有厂区内,拟进行扩建,新增年产含氟丙烯基树脂及单体2900吨,其中含氟聚氨酯丙烯酸酯100吨、双酚A环氧五氟丙脂丙烯酸酯400吨、二乙胺改性三羟甲基丙烷二五氟丙脂单丙烯酸酯500吨、三羟甲基丙烷二五氟丙脂单丙烯酸酯500吨、1,6-己二醇五氟丙脂丙烯酸酯500吨、三丙二醇五氟丙脂丙烯酸酯600吨、丙烯酸酯六氟丁酯100吨、甲基丙烯酸八氟戊酯100吨、丙烯酸三氟乙酯100吨;副产氯化钠。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三****研究所评估****生态环境局初审意见等内容,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及规划环评等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全厂环境防护距离为甲类生产车间、水性涂料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罐区边界外延50米。项目工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2台燃气蒸汽发生器废气和1台燃气导热油炉废气经分别处理后通过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和“四全一明”要求建设厂内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项目工艺水洗废水经三效蒸发器处理后回用;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真空泵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处理站****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防止污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从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等方面采取措施,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厂区按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防渗控制;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混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并确保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可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园区及周边企业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九)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安装外排废水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规定开展生产运行阶段污染源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三、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为:化学需氧量1.335吨/年、氨氮0.134吨/年、二氧化硫0.369吨/年、氮氧化物2.925吨/年、挥发性有机物3.132吨/年,其中挥发性有机物允许排放总量指****生态环境局调剂获得。

项目建设地点不属****工业园区,不属于城市建成区,行业类别为有机化学原料制造行业(C2614),不属于国家和省实行总量控制的重点排污行业,不属于四项污染物的主要排放行业,属于重点流域上游的水污染型工业企业。按照重点区域和行业总量倍量调剂原则,化学需氧量按1.2×1.2倍调剂,氨氮按1.2×1.2倍调剂,二氧化硫按1.2倍调剂,氮氧化物按1.2倍调剂,本次所需申购总量为:化学需氧量1.922吨/年,氨氮0.193吨/年,二氧化硫0.443吨/年、氮氧化物3.51吨/年。****公司应自行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市**区五四路75号外贸大厦19层03单元)申购所需总量。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排污许可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我局委托**市生态****支队****环境局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6年3月3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