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建设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6年**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建设项目,XZXZ-2026-018。
1.2采购人:****。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到位。
1.5采购预算概况:设备不含税总预算:103.939万元(税率13%),含税117.45107万元,安装调测总预算:57.7942万元(税率9%),含税62.995678万元,不含税总价预算合计:161.7332万元,含税总预算合计:180.446748万元。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1 家,份额分配: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综合折扣不得高于100%】。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市55个小区约1480个充电端口建设需求,包含充电车棚3150㎡、防撞柱359个、声控灯166个、灭火器83个以及辅材的采购、安装调测以及市电引入、地面硬化,线缆布放以及一年的维护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建设地点:**(具体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2.6安全目标:合格并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3.1.2发票要求: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的,不予认可)。
3.2.资质要求(①、②、③三项同时满足):
①供应商****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应体现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供应商****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体现证书在有效期内)。
③供应商须****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至少含承装类、承修类)五级(或以上)资质)。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年第30****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规定,供应商换发电子****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的电子证照并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未换发电子证照的,应提供原纸质证书扫描件。应体现证书在有效期内。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2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充电桩建设类),提供至少1份类似业绩案例的证明材料。普通(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的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与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的,还须提供至少一份框架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份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订单或结算单下须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须同时提****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n/)的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在2023年2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之日前)。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无法识别的视为未提供。(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证明材料与用于详细评审项评分业绩证明材料不可复用,资格审查与详细评审项中上传同样业绩的,一律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认定。存放于大附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注明对应评审项,否则一律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认定。)
3.4.人员要求:
3.4.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含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审查资料: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应体现证书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公司缴纳的也予认可,****公司或劳务派遣的不予认可)的社保缴纳材料,社保证明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无法体现连续3个月缴纳状态的不予认可,原件备查。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4.2项目经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含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审查资料: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应体现证书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公司缴纳的也予认可,****公司或劳务派遣的不予认可)的社保缴纳材料,社保证明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无法体现连续3个月缴纳状态的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标书代写
3.4.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含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审查资料: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应体现证书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公司缴纳的也予认可,****公司或劳务派遣的不予认可)的社保缴纳材料,社保证明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无法体现连续3个月缴纳状态的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标书代写
“近半年”指:响应截止日的当月起往前倒退的前6个月,例如12月*日开标,“近半年”所指的时间范围为:11月、10月、9月、8月、7月、6月。标书代写
3.5.产品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为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未拆封的产品;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上述两条均须提供有效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的,不予认可)。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2023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2021年2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2021年2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中国铁塔**或**自治区同类产品/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8)在中国铁塔年度分级评价中本项目同产品类被评为【**级/**自治区】“D级”的,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9)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不存在以上条款情形的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其中第(13、14、15)条以开标现场实际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7.关联关系认定: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与响应。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同时不得存在上述情形,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应响应均无效)。
3.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提供有效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的,不予认可)。
3.9.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且不允许违法分包(须提供有效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的,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电子采购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标适用)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3日18时00分至2026年3月6日20时00分】(**时间,下同)。
5.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采购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电子标服务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
6.响应文件的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采用电子标适用):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10时00分】。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6.4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采购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0059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或者未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45分钟内在唱价记录表上进行签章确认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自治区**市柳梧新区**大道以西、海西路以南军民路3号
联系人:张冲
电话:0891-****199
电子邮箱:****@chinatowercom.cn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自治区**市柳梧新区**大道以西、海西路以南军民路3号
联系人:龙道军、廖晖
电话:180****3831、186****8868
电子邮箱:****@139.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下载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