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
****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市级采购项目询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参与询价,参与报价的机构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内容
该项目旨在通过朋友圈推广、住宅楼宇门禁灯箱、门禁智能屏等开展社会氛围营造,提升“**市场监管”影响力和形象。要求根据我局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在朋友圈、住宅楼宇门禁灯箱、门禁智能屏发布相关宣传海报和创意概念视频。
| 项目 |
规格/技术要求 |
周期 |
数量 |
报价 |
| 朋友圈推广 |
形式:常规式广告(图文/视频);定向:**市范围内,年龄、兴趣等可根据我局需求设置;曝光量按CPM结算 |
1周 |
400C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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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禁智能屏 |
播放格式:MP4;播放频次:每台社区大门门禁智能屏每天滚动展示不少于600次,每次展示时间为15秒,需提供点位清单供选择 |
1周 |
100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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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楼宇门禁灯箱 |
需提供点位清单供选择;报价含制作、安装及维护 |
1周 |
20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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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元门海报 |
需提供点位清单供选择;报价含制作、安装及维护 |
1周 |
600面 |
二、服务要求与期限
服务要求:具体设计内容及制作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三、报价要求
请有意向的市场主体按采购清单逐项报出单价(需包含采购费、成本费、运输、利润、税金、安装、调试、检测检验、培训、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并于2026年3月12日17:00点前将报价表(盖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以邮戳时间、送达签收时间、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排序)。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易老师,联系电话:****4291;(仅限公示截止期内联系使用;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电子邮箱:****@qq.com;
收件地址:**市**区致民东路6号;
收件单位:****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