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216线**至**段高速公路项目
****电站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G4216线**至**段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委员会和****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7〕505号《关于G4216线**至**段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和川发改基础〔2019〕421号《关于调整G4216线****至**段、**至**段、**至**段高速公路项目部分核准事项的批复》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中****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9〕51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银行贷款。
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现由****作为比选人(以下简称 比选人 )对G4216线**至**段高****水电站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概况
G4216线**至**段高速公路项目起于宁**城南侧黑泥沟,顺接G4216线**至**段高速公路,经宁****乡、石梨乡,**县城、姜州镇、小坝乡,会**城、鹿厂镇、白鸡乡,****县红格镇,止于钒钛高新区,顺接G4216线**至**段高速公路。
2、比选内容及服务期限
2.1 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比选范围为本项目案件诉讼代理服务工作;划分为1个标段,分别为SSDL2标段。
2.2 服务内容:本次比选范围为本项目案件诉讼代理服务工作,案件基本情况详见本文件第二章。本次比选划分为1个标段,分别为SSDL2标段。
********电站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服务项目,包括诉讼一审、二审(如有)、反诉(如有)、再审(如有)、执行(如有)、破产(如有)、执行异议(如有)等本案所有司法程序。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向比选人解答与本案有关的法律问题,并应比选人要求出具明确书面意见;
(****法院或仲裁机构(如有)提交证据;
(三)根据比选人提供的证据线索调查收集证据;
(四)根据比选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
(五)代为办理诉讼或者仲裁(如有)立案手续;
(六)代为签收应诉通知书或者答辩通知书;
(七)代为申请财产保全(如有);
(八)代为申请证据保全;
(九)代为申请管辖异议、回避、诉讼(仲裁)中止和终结;
(十)代为参加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或仲裁庭审(如有)诉讼出庭;
(十一)代为签收诉讼文书或者仲裁(如有);
(十二)代为起草答辩状、上诉状或者上诉答辩状等相关文书;
(十三)根据法庭或者仲裁庭(如有)要求提交代理意见;
(十四)代为提起或处理反诉、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撤销仲裁裁决(如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如有)、破产程序等因本案案件处理而衍生的全部法律程序;
(十五)就案件财产保全查控的全部财产,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合理期限内及时通知比选人采取续封措施(如有);
(十六)其他需要由比选申请人完成包件服务相关的代理事项。
2.3 服务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即收到判决书、调解书或案外和解、撤诉以及非诉讼事件办理完毕等)。
3、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依法注册成立5年(含)以上并****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从业资质(须提****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必选申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个类似代理侵权纠纷类案件业绩。(注:证明材料须为委托代理合同或生效裁判文书或调解书或委托诉讼代理合同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等影印件。)
3.人员最低要求:
①主办律师(即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华人民**国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且具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以执业证载明的执业年限为准);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个类似代理侵权纠纷类案件业绩,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②团队需配备至少2名执业律师,且具有3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以执业证载明的执业年限为准)。
③以上人员提供比选申请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之前起连续 6 个月在比选申请人单位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1.提供司法局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的无行政处罚证明。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
3在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单位负责人、 ****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1.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文件均按无效标处理。
注:控股关系,是指其****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6年3月3日- 3月7日上午9:00-下午18:00在****综合办公室免费领取比选文件(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及U盘用于拷贝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有)由比选申请人在****网站(http://www.****.com/)上查阅。
6、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时间为2026年3月8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8日15时00分(**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发布媒体为****网站(http://www.****.com/)。
8、公示及监督
比选人将对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的前三名名单、报价、排名、分数将公示在****网站(http://www.****.com/)上公示3个自然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监督****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省**市******酒店****公司
邮编:617100
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131****1640
比选人:****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