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8日,我局依法对**区**营街道纪家庙集租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及现场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289份公众反馈意见,通过总结归纳为11类意见,经我局研究,现就公众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并采信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的意见
(一)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该项目用地规划相关问题。
1.关于该项目用地规划是否符合上位规划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按照2035年实现一绿建成、全面实现城市化,二绿建好、加快城乡一体化的总体目标,疏解与整治并举,全面实现绿化隔离地区减量提质增绿和集体产业、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本项目为一道绿隔地区的集体产业项目,项目实施能够带动绿隔地区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本项目用地规划分区为城镇建设用地。本项目建设符合总体规划及分区规划的要求。
我局意见: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及《**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的相关要求。另该区域正在开展新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工作,目前正在履行报审程序,暂未有批复成果。建设单位意见符合相关文件要求,采信建设单位意见。
2.关于该项目规划用地性质及选址能否东移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2014年市政府批复同意的纪家庙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有关规划,该项目用地规划为绿隔产业用地,用于现状集体企业部分拆除后劳动力的安置。2022年,****政府关于研究绿隔地区第二批集体产业项目规划建设专题会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规划方案,未变更规划用地性质。****政府已批复的《**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本项目用地规划分区为城镇建设用地,符合规划要求;本项目用地东侧现状公园规划分区为生态混合区(非建设用地),如进行对调则不符合上位规划的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相关文件要求,采信建设单位意见。
(二)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该项目距****幼儿园较近,可能会影****幼儿园采光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经我司组织本项目设计单位复核,本项目规划建筑与周边现状建筑间距均满足《**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及《**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同时,本项目****幼儿园**影响均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住宅设计规范》(DB11/1740-2020)《**建筑**计算参数标准DB11/T1627-2019》等有关规范要求,设计单位已采用相关**软件进行分析计算,并承诺“本项目设计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按照本方案建设后,本项目对周边现状建筑国家及地方规范规定的**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
我局意见:公众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相关法规、规范要求,采信双方意见。
(三)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项目是否涉及占用周边配套公服设施相关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按照《**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导则(试行)》(京建发〔2022〕105号)《**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7号)的相关要求,设置物业服务用房、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小型商服、菜市场等配套设施共计约1006平方米(其中地上约704平方米,地下约302平方米),所有配套设施均按规范标准落实到位,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导则、指标要求。
我局意见:该区域正在开展新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工作,街区控规已统筹考虑区域配套公服设施相关内容;同时本项目已按照《**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导则(试行)》(京建发〔2022〕105号)《**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7号)的要求配置相关配套设施。采信双方意见。
(四)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公示内容、程序及时间等相关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2025年5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设计方案开展网上及现场公示工作,公示过程中已预留电话和邮箱等反馈渠道,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公示期间我司组织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设计方案,对该项目****幼儿园之间建筑间距、**等进行了复核,同时取消原规划设计方案中的垃圾站,并结合项目地****电站位置。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8日,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再次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及现场公示。公示地点、展板内容及公示周期等****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并出具公证书,公示程序依法合规。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五)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该项目对周边区域交通影响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同步实施整理用地北****大学中**半幅,项目设计方案严格落实《****委员会关于**区**营街道纪家庙集租房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函》(京交函〔2024〕579号)相关要求,****大学中路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在东侧规划纪家庙路设置人行主出入口,****大学中路及南侧规划康辛路设置人行次要口,同时按照要求配置机动车停车位367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207辆,统筹解决好项目内外部交通组织。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相关文件要求,予以采信。
(六)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该项目是否与西侧现状小区共享围墙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共用院墙、不共享围界,后期在景观实施阶段拟在西侧现状边界处设置连续绿篱隔离带,形成明确物理分隔与独立管理边界,充分保障安全、隐私与降噪需求,避免产生相邻矛盾。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相关文件要求,予以采信。
二、不属于我局职责和与本次公示内容无关的意见
(一)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该项目建设集租房的政策依据及拟租赁对象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京建发〔2023〕284号),本项目已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并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本项目定位为****社区,主要面向丽泽商务区、总部基****园区的都市白领、企业人才及高校毕业生等从业人群。
我局意见:公众反馈意见不涉及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与本次方案公示内容无关。关于集租房政策及拟租赁对象问题,建议向住建部门咨询。
(二)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该项目后续可能引起的空气污染、噪音扰民、影响现状住****幼儿园正常运转等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我司将加强项目后续安全生产建设施工要求,并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施工,****幼儿园正常运转。如有特殊情况,将提前向居民公告,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控制措施。
我局意见:公众反馈意见不涉及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与本次方案公示内容无关。关于项目后续可能引起的空气污染、噪音扰民、影响现状住****幼儿园正常运转等问题等问题,建议向生态环境、住建及教委等部门咨询。
(三)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拟建项目是否影响现状住宅房价及租金收益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规定实施,不涉及上市销售或以长期租赁等为名变相销售,不涉及影响现状住宅房价及租金收益等问题。
我局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不涉及本项目设计方案,与本次方案公示内容无关。关于房价及租金问题,建议向房管、住建等部门咨询。
(四)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该项目是否完成立项批复、环评、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于2024年2月取得《**市****委员会关于**区**营街道纪家庙集租房项目核准的批复》,并严格按照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执行相关程序。
我局意见:公众反馈意见不涉及本项目设计方案,与本次方案公示内容无关。关于立项批复、环评、稳评等程序问题,建议向发改、生态环境、区委政法委等部门咨询。
(五)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该项目供热设施及热源有关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本项目供热方案,本项目热源将从市政热力管网接入,与88号院无关。
我局意见:公众反馈意见不涉及本项目设计方案,与本次方案公示内容无关。关于供热及热源问题,建议向发改部门咨询。
三、总平面图公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上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公布期限自即日起至全部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规划核验之日止。本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终审批为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