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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24MA64RDPM32 | 建设单位法人:王华 |
| 黄华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市**县严陵镇滨河路152号附1号(仅限行政办公、通讯联络) |
| **县龙会河界牌镇段山洪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04.73195,104.73389,104.72997 纬度: 29.45173,29.45201,29.4486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28 |
| 内市环威审批〔202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50 |
| 5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24MA64RDPM3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越晖****公司 |
| ****0000MABYQYTR8J | 验收监测单位:**越晖****公司 |
| ****0000MABYQYTR8J | 竣工时间:2025-0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203saCp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护岸和河道疏浚,其中护岸河段1257.5m,清障河段3.5km。石关门支沟段:①堤防工程:石关门支沟段右岸,起点为石关门处堡坎,止点为石关门处跨公**桥台,合计66.5m,仰斜式挡墙护岸;②疏浚工程:清淤长度为63m。 龙会河段:①上段堤防:护岸长910m,其中左岸长350m,右岸长560m,起点为威自路跨龙会河公**上游555m处,止点为威自路跨龙会河公**,仰斜式护岸;②下段堤防:下段护岸长281m,其中左岸长156m,右岸长125m,起点为龙会河**上游580m处,止点为龙会河**上游455m处支沟口;③疏浚工程:清淤长度为3437m。 | 实际建设情况:**护岸和河道疏浚,其中护岸河段1257.5m,清障河段3.5km。石关门支沟段:①堤防工程:石关门支沟段右岸,起点为石关门处堡坎,止点为石关门处跨公**桥台,合计66.5m,仰斜式挡墙护岸;②疏浚工程:清淤长度为63m。 龙会河段:①上段堤防:护岸长910m,其中左岸长350m,右岸长560m,起点为威自路跨龙会河公**上游555m处,止点为威自路跨龙会河公**,仰斜式护岸;②下段堤防:下段护岸长281m,其中左岸长156m,右岸长125m,起点为龙会河**上游580m处,止点为龙会河**上游455m处支沟口;③疏浚工程:清淤长度为3437m。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工艺包括导流、清淤清障、放线、开挖、排水、浇筑、回填。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工艺包括导流、清淤清障、放线、开挖、排水、浇筑、回填。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回顾 (1)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冲刷产生的含油废水经施工工区内设置的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进出车辆冲洗,不外排;项目基坑废水采用自然沉降法处理,每200m设置1个集水坑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通过水泵抽回至河道内;围堰施工过程产生的含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直接排入水体;施工工区车辆机械冲洗点修建1个三级隔油沉淀池,有效容积3m3,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居民现有设施(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 (2)施工期废气治理措施 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扬尘通过施工材料密闭运输,合理安排运输时间段及运输路线、施工现场酒水降尘控制;表土堆场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酒水养护;淤泥干化场恶臭采取喷洒生石灰、除臭剂来减少恶臭的扩散;机械燃油废气通过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发动机处于正常、良好的工作状态控制。 (3)施工期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音设备及改善路面结构、减缓道路坡度、加强车辆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对外界声环境的影响。22:00~6:00禁止施工:12:00~14:00禁止高噪声施工设备作业,确保噪声达标,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施工期固废处置措施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和“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和转运的环境管控。项目弃渣运至**县乡村冷链物流项目一冷链物流工程回用;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场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防治措施 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全,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施工期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对陆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建设及影响区域未发现国家保护的珍稀植物,无名木古树。 项目临时占地在施工期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回填、植树种草等恢复措施,降低施工期造成的植物生物量损失,可进一步降低工程建设对陆生植被的影响。 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管理、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工作,并在后期生态恢复期间,选择当地易于存活的树种和草种,不得引入外来物种。 建设单位加强施工人员教育管理,禁止对期间发现的动物进行捕杀,有效保护动物的活动场所。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周边环境得到改善,施工区域动物活动的场所也得到相应改善,分布格局得到恢复,小型啮齿类动物陆续回到项目区及周边。 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涉水施工,涉及涉水施工的在枯水期进行;采取了围堰施工的方式进行涉水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7)施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巡查和运维管理,保证其稳定运行。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细化应急程序,加强应急演练,防范因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由于事故或设备维护等原因造成治理设备停止运行时,应立即报告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属非污染生态类项目,因此,运营期基本不会产生环境污染。 (1)运营期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2)营运期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3)营运期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4)营运期固废处理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回顾 (1)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冲刷产生的含油废水经施工工区内设置的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进出车辆冲洗,不外排;项目基坑废水采用自然沉降法处理,每200m设置1个集水坑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通过水泵抽回至河道内;围堰施工过程产生的含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直接排入水体;施工工区车辆机械冲洗点修建1个三级隔油沉淀池,有效容积3m3,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居民现有设施(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 (2)施工期废气治理措施 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扬尘通过施工材料密闭运输,合理安排运输时间段及运输路线、施工现场酒水降尘控制;表土堆场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酒水养护;淤泥干化场恶臭采取喷洒生石灰、除臭剂来减少恶臭的扩散;机械燃油废气通过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发动机处于正常、良好的工作状态控制。 (3)施工期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音设备及改善路面结构、减缓道路坡度、加强车辆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对外界声环境的影响。22:00~6:00禁止施工:12:00~14:00禁止高噪声施工设备作业,确保噪声达标,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施工期固废处置措施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和“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和转运的环境管控。项目弃渣运至**县乡村冷链物流项目一冷链物流工程回用;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场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防治措施 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全,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施工期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对陆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建设及影响区域未发现国家保护的珍稀植物,无名木古树。 项目临时占地在施工期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回填、植树种草等恢复措施,降低施工期造成的植物生物量损失,可进一步降低工程建设对陆生植被的影响。 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管理、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工作,并在后期生态恢复期间,选择当地易于存活的树种和草种,不得引入外来物种。 建设单位加强施工人员教育管理,禁止对期间发现的动物进行捕杀,有效保护动物的活动场所。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周边环境得到改善,施工区域动物活动的场所也得到相应改善,分布格局得到恢复,小型啮齿类动物陆续回到项目区及周边。 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涉水施工,涉及涉水施工的在枯水期进行;采取了围堰施工的方式进行涉水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7)施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巡查和运维管理,保证其稳定运行。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细化应急程序,加强应急演练,防范因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由于事故或设备维护等原因造成治理设备停止运行时,应立即报告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属非污染生态类项目,因此,运营期基本不会产生环境污染。 (1)运营期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2)营运期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3)营运期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4)营运期固废处理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在实际排污前须完善排污许可手续。同时,你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在项目竣工后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开展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在实际排污前须完善排污许可手续。同时,你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在项目竣工后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开展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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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污水:依托和利用周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每个工段设置1个集水坑进行沉淀处理。基坑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通过水泵抽回至河道内 施工区车辆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工区设置1个容积3.0m3三级隔油沉淀池,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 / | 生活污水:依托和利用周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每个工段设置1个集水坑进行沉淀处理。基坑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通过水泵抽回至河道内 施工区车辆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工区设置1个容积3.0m3三级隔油沉淀池,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 / |
| 1 | 扬尘:敏感点处建临时施工围档,大风天气停止施工;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临时堆料场采取防尘网覆盖、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及时清扫运输道路沿线遗撒物等措施。施工机械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合理操作;设计合理的施工流程,进行合理的施工组织安排,减少重复作业;严格控制运输时段及运输路线。 | 《**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 | 扬尘:敏感点处建临时施工围档,大风天气停止施工;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临时堆料场采取防尘网覆盖、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及时清扫运输道路沿线遗撒物等措施。施工机械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合理操作;设计合理的施工流程,进行合理的施工组织安排,减少重复作业;严格控制运输时段及运输路线。 | / |
| 1 | 施工工区敏感点处设置围档隔声降噪;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夜间禁止施工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 施工工区敏感点处设置围档隔声降噪;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夜间禁止施工 | / |
| 1 |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工程开挖料(含河道疏浚料)均为土方及少量石方,开挖料可用于堤防填筑、堤后回填、围堰填筑,剩余开挖料堆放于弃渣场,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于堤后内,工程结束后全部用于绿化复垦。建筑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尽可能重新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置,由有关部门及时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堤顶路面设置垃圾桶,行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工程开挖料(含河道疏浚料)均为土方及少量石方,开挖料可用于堤防填筑、堤后回填、围堰填筑,剩余开挖料堆放于弃渣场,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于堤后内,工程结束后全部用于绿化复垦。建筑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尽可能重新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置,由有关部门及时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堤顶路面设置垃圾桶,行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1 |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和水土流失预防措施:修建护坡、排水沟等水保措施;工程建设完成后复耕复植措施;运营期:适当更换或增加植草护坡绿化带植被。 |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和水土流失预防措施:修建护坡、排水沟等水保措施;工程建设完成后复耕复植措施;运营期:适当更换或增加植草护坡绿化带植被。 |
| 1 | 加强宣传教育,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污染天气时、大风天气、暴雨天气时的应急环保措施。 | 加强宣传教育,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污染天气时、大风天气、暴雨天气时的应急环保措施。 |
| 无依托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依托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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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环保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环保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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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区域削减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区域削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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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陆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建设及影响区域未发现国家保护的珍稀植物,无名木古树。 项目临时占地在施工期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回填、植树种草等恢复措施,降低施工期造成的植物生物量损失,可进一步降低工程建设对陆生植被的影响。 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管理、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工作,并在后期生态恢复期间,选择当地易于存活的树种和草种,不得引入外来物种。 建设单位加强施工人员教育管理,禁止对期间发现的动物进行捕杀,有效保护动物的活动场所。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周边环境得到改善,施工区域动物活动的场所也得到相应改善,分布格局得到恢复,小型啮齿类动物陆续回到项目区及周边。 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涉水施工,涉及涉水施工的在枯水期进行;采取了围堰施工的方式进行涉水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对陆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建设及影响区域未发现国家保护的珍稀植物,无名木古树。 项目临时占地在施工期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回填、植树种草等恢复措施,降低施工期造成的植物生物量损失,可进一步降低工程建设对陆生植被的影响。 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管理、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工作,并在后期生态恢复期间,选择当地易于存活的树种和草种,不得引入外来物种。 建设单位加强施工人员教育管理,禁止对期间发现的动物进行捕杀,有效保护动物的活动场所。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周边环境得到改善,施工区域动物活动的场所也得到相应改善,分布格局得到恢复,小型啮齿类动物陆续回到项目区及周边。 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涉水施工,涉及涉水施工的在枯水期进行;采取了围堰施工的方式进行涉水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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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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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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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