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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823714M | 建设单位法人:董敏 |
| 孙旭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屯村鞍腾路289号 |
| ****现有醇基锅炉改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区 **屯村鞍腾路289号 |
| 经度:122.911667 纬度: 41.1050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07 |
| 鞍环审〔2025〕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 |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823714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2********823714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0MA0YFL7R2H | 竣工时间:2022-11-1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台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拆除锅炉房中的4t/h醇基蒸汽锅炉及配套设施,**一台6t/h天然气蒸汽锅炉及配套设施,为厂区生产线提供蒸汽。 | 实际建设情况:拆除锅炉房中的4t/h醇基蒸汽锅炉及配套设施,**一台6t/h天然气蒸汽锅炉及配套设施,为厂区生产线提供蒸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一台6t/h天然气锅炉及配套设施,为生产线供汽。天然气由管道送入锅炉炉膛燃烧,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由 1根 12m 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产生的高温蒸汽由管道输送至生产车间,为企业生产车间供汽,在生产车间全部损失。软水系统:进入锅炉的水首先进入中转桶,然后经过滤袋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石英砂过滤器、反渗透过滤器净化进入 8m3水箱存储。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一台6t/h天然气锅炉及配套设施,为生产线供汽。天然气由管道送入锅炉炉膛燃烧,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由 1根 12m 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产生的高温蒸汽由管道输送至生产车间,为企业生产车间供汽,在生产车间全部损失。软水系统:进入锅炉的水首先进入中转桶,然后经过滤袋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石英砂过滤器、反渗透过滤器净化进入 8m3水箱存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后废气由1根 12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系统废水经化粪池进入市政管****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运粮河;厂房隔声、选用低噪设备、减震基础;软化水系统产生的废过滤袋、废活性炭滤芯、废石英砂和废反渗透膜定期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内储存。 | 实际建设情况: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后废气由1根 12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系统废水经化粪池进入市政管****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运粮河;厂房隔声、选用低噪设备、减震基础;软化水系统产生的废过滤袋、废活性炭滤芯、废石英砂和废反渗透膜定期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内储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本公司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在锅炉房内设置1 组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事故通风联锁,可保证报警装置有效运行状态,如发生天然气泄漏可及时切断并报警,****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管理 部 门 备 案 , 备 案 号 为210303-2024-029-L,以上措施可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1.5189 | 0.8316 | 0 | 0.742 | 0 | 11.608 | 0.09 | |
| 28.57 | 0.1676 | 27.572 | 1.78 | 0 | 26.958 | -1.612 | |
| 1.68 | 0 | 1.578 | 0.102 | 0 | 1.578 | -0.1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905.54 | 626.6358 | 0 | 859.32 | 0 | 1672.856 | -232.684 | / |
| 0.021 | 0.019 | 0.022 | 0.021 | 0 | 0.019 | -0.002 | / |
| 0.59 | 0.425 | 0.507 | 0.59 | 0 | 0.425 | -0.165 | / |
| 0.038 | 0.034 | 0.064 | 0.038 | 0 | 0.034 | -0.00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 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排污水同生活污水一同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由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2)经市政管 ****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运粮河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2)废水中 COD、 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浓度均低于《**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21/1627-2008)中“****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pH 值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 4 三级标准要求。 |
| 1 | 天然气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控制氮氧化物通过 1根12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天然气蒸汽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为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1根1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天然气锅炉有组织 DA001 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 SO2、NOX 及烟气黑度的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表 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减振基础、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东、西、北厂界噪 声执行 2 类标准限 值。南厂界噪声执 行 4 类标准限值。 | 选用低噪声的水泵、锅炉及软化水装 置并安装减振基础,同时软化水装置、水泵及锅炉均位于封闭的锅炉房内,利用 厂房隔声等隔声措施以降低影响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东、西、北侧环境噪声昼间、夜间监测值均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南 侧环境噪声昼间、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 类标准要求。 |
| 1 | 本项目依托的锅炉房防渗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 -7cm/s 或参照 GB16889 执行。 | 本项目依托的锅炉房防渗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 K≤1×10 -7cm/s 或参照 GB16889 执行 |
| 1 | 锅炉软化水设备产生的废过滤袋、废活性炭滤芯、废石英砂、废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 更换,污水处理站产生的 污泥经脱水机将含水率脱水至 60%以下,消毒脱水后的污泥由环卫部门 清运进行填埋。 | 验收期间调查可知,锅炉软化水设备暂未更换产生废过滤袋、废活性炭滤芯、废石英砂、废反渗透膜,日后更换产生的废过滤袋、废活性炭滤芯、废石英砂、废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厂区内不储存;****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脱水机将含水率脱水至 60%以下,消毒脱水后的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填埋。 |
| 1 | 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 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 应急措施,防范环境风 险,确保环境安全 | 本公司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在锅炉房内设置1 组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事故通风联锁,可保证报警装置有效运行状态,如发生天然气泄漏可及时切断并报警,****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管理 部 门 备 案 , 备 案 号 为210303-2024-029-L,以上措施可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
| 在厂区现有锅炉房内改造锅炉;给水依托市政现有供水管网。排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排水管网排****处理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在厂区现有锅炉房内改造锅炉;给水依托市政现有供水管网。排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排水管网排****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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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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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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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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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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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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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