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虚实空间映射与场景构建采购项目。
二、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市世纪城路66号。
供应商(乙方):****。
地址:**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2号1栋4层2号。
三、合同标的:虚实空间映射与场景构建。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内交付该项目所有虚实空间映射与场景构建服务,项目质保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五、合同签订时间:2026年3月2日。
六、合同公告时间:2026年3月3日。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约定款项的,按本合同第三条第3.1款约定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损失费、材料损失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函费、差旅费等)。
(2)擅自变更虚实空间映射与场景构建设计或要求乙方违规执行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虚实空间映射与场景构建现场质量问题及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7.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具体安全工作,应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因其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包括给甲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服务/产品而违约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0.1%/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需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及资金占用****银行****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价的1%,且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拒绝整改或无法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因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要求整改而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停止结算付款。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扣除部分,乙方应自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补足,否则,每逾期一日,****银行****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
(5)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公告费等维权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