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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00MA7N00XW2C | 建设单位法人:陈雪勇 |
| 文滔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新区博贺湾大****花园 |
| **铁路**港铁路博贺新港区专用线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2-**、增建铁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1-E4811-铁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新区 |
| 经度:111.30286,111.2833 纬度: 21.46297,21.4426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26 |
| 茂环审〔2023〕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1774.6 |
| 1513.103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00MA7N00XW2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289130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2891302 | 竣工时间:2024-09-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231XPwt |
| **铁路**港铁路博贺新港区专用线工程位于**市**新区电城镇。主体工程主要为线路工程、路基工程和涵洞,无站场工程、桥梁工程和隧道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铁路**港铁路博贺新港区专用线工程位于**市**新区电城镇。主体工程主要为线路工程、路基工程和涵洞,无站场工程、桥梁工程和隧道工程。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线路工程自博贺站南端 6# 道岔岔前(对应**东站至博贺港区铁路里程 DK50+080)引出后,紧临**港大道公路东侧向南延伸,依次引入粤电煤码头堆场北侧煤炭装卸场以及引入广港码头堆场通用货物装卸场,最后与**广港码头铁路专用线接轨(**广港码头铁路专用线桩号GGCK0+000 处接轨),线路长 3.09 公里,全线铺设有砟轨道 3.4公里,采用设计速度为 40 千米/小时铁路等级专用线,正线数目为单线。**涵洞 15 座,一处信号楼,一座变电所,一座投光** | 实际建设情况:线路工程自博贺站南端 6# 道岔岔前(对应**东站至博贺港区铁路里程 DK50+080)引出后,紧临**港大道公路东侧向南延伸,依次引入粤电煤码头堆场北侧煤炭装卸场以及引入广港码头堆场通用货物装卸场,最后与**广港码头铁路专用线接轨(**广港码头铁路专用线桩号GGCK0+000 处接轨),线路长 3.09 公里,全线铺设有砟轨道 3.4公里,采用设计速度为 40 千米/小时铁路等级专用线,正线数目为单线。**涵洞 13 座,一处信号楼,一座变电所,一座投光** |
| GQDK2+415处框架涵原设计为给排水管道护涵,现场开挖发现该位置附近无相关设施,取消该处框架涵。GQDK3+080处框架涵原设计为道口房用水管道过轨护涵,根据给排水管线迁改路径,既有给排水管线与道口房位于同一侧,无需设置管道过轨护涵,取消GQDK3+080处框架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全线铺设有砟轨道 3.4公里,采用设计速度为 40 千米/小时铁路等级专用线,正线数目为单线。 | 实际建设情况:全线铺设有砟轨道 3.4公里,采用设计速度为 40 千米/小时铁路等级专用线,正线数目为单线。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占压粤西沿海丘陵台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0.1444公顷;粤西沿海丘陵台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红线编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4614公顷,为三调红树林湿地。本工程总用地面积136.86亩(9.1149公顷),其中占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0.1444公顷,占用比例1.58%。项目工程总投资约 21774.6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1544.5884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关于启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作为用地审批依据的函》(粤自然资函[2023]198号)和《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分类》成果,本专用线项目已不占压生态保护红线,本专用线项目已不占压生态保护红线,因此未动用生态补偿措施资金31.485万元,项目工程总投资约 21774.6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1513.1034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95%。 |
| 根据《关于启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作为用地审批依据的函》(粤自然资函[2023]198号)和《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分类》成果,本专用线项目已不占压生态保护红线,本专用线项目已不占压生态保护红线,因此未动用生态补偿措施资金31.485万元。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本项目设置取土场一处,位于东阁岭;本工程取土(石)来自**市**新区东阁岭****年产120万m3建筑用混合花岗岩项目,本工程起点距东阁岭**直线距离约873米,运距较短。 ②设置弃土场两处,博贺湾大道南弃土场和博贺湾大道北弃土场(合称博贺湾大道弃土场);本工程弃土运输至博贺湾大道弃土场(博贺湾大道两侧虾塘),博贺湾大道弃土场占地面积20亩,可弃土方15万m3,可以接纳本工程弃土数量,位于**市电城镇**新区博贺湾大道两侧虾塘,占地面积20亩,可弃土方15万m3。 ③设计在信号楼内设置一座10/0.4kV变电所,变电所(GQDK1+130)内设置2台200kVA变压器,为信号楼、以及GQDK0+710道口房、GQDK1+285道口房、GQDK1+533轨道衡设备室、GQDK1+580超偏载仪设备室供电。 | 实际建设情况:①、②项目建设过程中实际取土场为广湛高铁南站地下室弃土,弃土则供给项目拆****基地,安置区总面积92.92亩,需回填土方15万方,因此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没产生弃方。 ③由于超偏载仪设备室与轨道衡设备室合建,取消超偏载仪设备室,因此无单独的超偏载仪设备室。 |
| ①、②项目建设过程中实际取土场为广湛高铁南站地下室弃土,弃土则供给项目拆****基地,安置区总面积92.92亩,需回填土方15万方,因此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没产生弃方。 ③由于超偏载仪设备室与轨道衡设备室合建,取消超偏载仪设备室,因此无单独的超偏载仪设备室。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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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博****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涌(博贺港) | 工程站场区域设置雨污分流管网,道口房和信号楼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博****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涌(博贺港)。 因为验收监测期间,1号道口房和4号道口房的三级化粪池内废水量过少,未能完成采样,所以1号和4号道口房不进行采样监测,水质结果参考2号和3号道口房检测结果。 根据监测,本项目2号道口房、3号道口房和信号楼的三级化粪池排水口水质能够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1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工程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能够得到有效处置,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
| 1 | /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 本工程列车调机类型为DF7型调车机车,牵引种类为内燃机。项目列车由博贺站负责调配、编组及检修工作。机车燃料依托博贺站供应,****服务区、车站、燃料存放区、机务段和货物堆场,且不设置锅炉和燃料存放区。运营期本工程无集中排放源,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的内燃机车废气、列车运输过程的货物起尘。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能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氧化硫低于检出限,因此,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
| 1 | 声屏障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1****中心线15m范围内的敏感点实施搬迁,由建设单位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落实。验收里程范围内按要求拆迁房屋89栋,目前拆**置工作已经完成。 本次验收范围环评要求设置声屏障3处,全线共设声屏障1600米(面积4800平方米)分别位于北铺村、岭脚村和赤山村,声屏障高度为3m。目前声屏障已经全部安装完成。 | 根据监测结果,监测结果来看,各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声屏障隔声效果较好,噪声治理措施落实情况满足环保要求。 | |
| 2 | / |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铁路干线两侧”、“居民、文教区”、“交通干线两侧”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 根据监测结果,振动敏感点昼间监测值为44.09dB~61.53dB,夜间监测值为43.33dB~58.27dB。各敏感点振动现状监测值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铁路干线两侧”、“居民、文教区”、“交通干线两侧”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 根据监测结果,振动敏感点昼间监测值为44.09dB~61.53dB,夜间监测值为43.33dB~58.27dB。各敏感点振动现状监测值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铁路干线两侧”、“居民、文教区”、“交通干线两侧”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
| ①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博****处理厂 ②项目列车由博贺站送空取重,列车由博贺站负责调配、编组及检修工作。机车燃料依托博贺站供应,本工程不设置燃料存放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博****处理厂 ②项目列车由博贺站送空取重,列车由博贺站负责调配、编组及检修工作。机车燃料依托博贺站供应,本工程不设置燃料存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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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拆迁面积:房屋16202.8平方米(共计房屋89栋),砖围墙116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拆迁面积:房屋16202.8平方米(共计房屋89栋),砖围墙116米。工程建设单位已按照补偿安置方案对涉及搬迁的居民进行了补偿安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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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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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压粤西沿海丘陵台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0.1444公顷;粤西沿海丘陵台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红线编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4614公顷,为三调红树林湿地。本工程总用地面积136.86亩(9.1149公顷),其中占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0.1444公顷,占用比例1.58%。项目工程总投资约 21774.6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1544.5884万元。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关于启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作为用地审批依据的函》(粤自然资函[2023]198号)和《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分类》成果,本专用线项目已不占压生态保护红线,具体资料文件详见附件6,本专用线项目已不占压生态保护红线,因此未动用生态补偿措施资金31.485万元,项目工程总投资约 21774.6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1513.1034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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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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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