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挂钩心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型号 |
质量 技术 标准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预算 金额 (万元) |
最高 限价 (万元) |
交付 (实施) 时间 |
| 1 |
挂钩心理服务 |
详见技术参数表 |
年 |
1 |
30 |
30 |
合同签订1个月后开始服务 |
|
| 合计 |
年 |
1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30万元;
3.最高限价:3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第0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其他组织形式。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联系电话:0432-****9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