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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15日我厅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1-****057 传 真:0471-****056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区腾飞路39号
邮 编:0100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内****公司年产5000吨YTE759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公示版).pdf | 内环审〔2026〕18号 | 2026年2月11日 |
| 2 | ****关于******公司年产18000吨三氟甲苯系列、22000吨苯胺系列、1000吨五氟磺草胺、1000吨炔草酯、1000吨吡氟酰草胺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公示版).pdf | 内环审〔2026〕19号 | 2026年2月11日 |
| 3 | 内环审〔2026〕20号 | 2026年2月11日 | |
| 4 | 内环审〔2026〕22号 |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