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双凤经开区银河苑三期S1、S2商业门面委托运营管理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双凤经开区银河苑三期S1、S2商业门面委托运营管理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4日 09: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双凤经开区银河苑三期S1、S2商业门面委托运营管理项目答疑及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双凤经开区银河苑三期S1、S2商业门面委托运营管理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年2月14日
二、公告内容
双凤经开区银河苑三期S1、S2商业门面委托运营管理项目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变更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年3月19日10点00分(**时间)。开标地点更正****交易中心(北**)(**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2楼1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中“二、服务要求”的“(三)其他要求”变更为:
1.中标后,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所报的项目现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整个项目招商期、经营期内须在位。
2.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所报项目负责人,若招标人组织会议该项目负责人未到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全部损失。
3.中标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需向招标方提交负责人变更申请,招标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4.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责令其整改、直至终止合同。
5.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在场,进行运营协调及日常管理,项****公司事务无法到岗的,需提前一天向招标单位请假,招标单位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场,项目负责人请假期间需安排好现场代理负责人代为管理项目事宜,不经请假擅自离岗或离岗后现场无代理负责人的按合同约定给予违约处理,缺勤一天每人次处10000元违约金。
6.招标人设定现场考勤制,随时对现场的中标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勤,考勤方式有会议、现场多种形式,考勤制度另行制定。
7、中标人需自行处理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各项信访及商户纠纷事宜。
(二)答疑
问:关于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的问题。
答:见变更内容。
注:此文件视同原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市**县双凤经开区凤巢路御景嘉苑商业门面S4-3楼
联系人:张霄玥
电话:0551-****883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韩华
电话:0551-****3379、0551-****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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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