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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局党组综合评议审定,林某练住宅楼案件房屋价值评估工作中选单位为****,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3月3日至3月5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中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王工;电话:199****3006。
地址:**省**县牙叉镇牙叉东路75号5****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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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