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一体化综合运行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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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一体化综合运行项目
品目

其他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 ****(本级)
行政区域 **市**新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18: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3月04日至2026年03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03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网上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预算金额 ¥2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爱荣
项目联系电话 025-****6879
采购单位 ****(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市**新区药谷大道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5-****0048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自贸区**片区江浦街道**大道1号**总部大厦5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姜爱荣

项目概况

2026年一体化综合运行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3-24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一体化综合运行项目

预算金额:2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30万元

采购需求:

2026年产业平台需要持续推进落实“应急管理-消防一体化机制”。****工作站任务与人员匹配模型和网格员配备需要,安环部现有监管人员难以兼顾新老片区医药、工贸和社会面小场所等多业态的消防、危化品、有限空间、特种设备等多领域监管任务,具体内容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成立未满三个月法人或成立未满三个月其他组织的可以不提供),或开标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标书代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2026-03-24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行业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本级)

单位地址:**市**新区药谷大道20号

联系人:陈部长

联系电话:025-****0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总部大厦515室

联系人:姜爱荣

联系电话:025-****6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爱荣

电话:025-****6879



****采购文件.doc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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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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