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服务中心食堂设备及杂件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
3.采购费用:控制在10万元以内(含税费)
二、项目内容
******服务中心****餐厅杂件。(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三、资质要求
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单位,拥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及独立的法人资格;需展现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并提供过往成功执行同类服务项目的实例(附具体案例);申请人需自主承担项目任务,严禁转包给其他单位。关于设备要求,所有设备必须为原厂正品,严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提供详尽的质量检测报告、生产厂家的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四、公开方式
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健康**”向社会公开询价。
五、项目实施流程
(一)项目申报(2026年3月4日-3月10日)
本项目招标只针对社会组织和单位,不针对个人。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社会组织和单位,根据自身业务范围、**能力等进行申报。
联系地址:宁****开发区金波南街与济民东路交叉口东50米(**区卫生大楼301室)
联系人:赵玮龙
联系电话:0951-****785
提供材料:
1.单位资质、报价表一式叁份装入一个档案袋封印并加盖公章,****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公司报价资料不予退还。
3.需提供资质要求有关资料。
(二)项目确定(2026年3月10日-18日)
****询价小组负责对申报机构资质、产品规格、厂家和报价、完成过同类型典型案例文本及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初步确定项目承接机构或单位后,报**区卫健局党组研究,确定项目承接机构或单位。
(三)项目执行(2026年3月下旬)
1.承接方按照采购公告和合同要求,与**市**区卫健局签订采购合同,由承接方负责供应设备,送货上门,并进行安装。
2.设备验收合格后,承接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市**区局报送发票等资料。
六、其他事项
(一)不锈钢排烟罩、镀锌排烟管道等设备报价需含相关设备安装费用。
(二)最终提供的设备与前期参与竞价的设备参数不一致或者不符合规格要求的,不予验收,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承接方承担。
七、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投诉电话:0951-****791提出质疑。**市**区卫健局将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相关供应商。标书代写
附件: ****餐厅杂件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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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