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基地建设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3918.4(合80.88亩);办公楼建筑部分包含一层办公建筑,建筑面积243.68,建筑高度3.9m;苗圃建设部分包含管护用地648,荫棚作业区36660.3,道路工程长度1270.75m,排水工程长度2438m等工程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整修碾压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荫棚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建筑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3月2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市**区枫林路18****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3月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3月6日 |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618.38元 |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行业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李成(证书编号:桂245****00046;身份证号:452501********471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燕坤(证书编号:桂**C3(2015)****387;身份证号:450923********5383)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497.04元 |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行业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龙运杰(证书编号:桂245****13054;身份证号:452826********371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马小群(证书编号:桂**C3(2022)****291;身份证号:452624********046X)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691.80元 |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行业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覃秋金(证书编号:桂245****32130;身份证号:452223********255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潘育江(证书编号:桂**C3 (2013)****066;身份证号:452231********0038)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公司;否决原因:******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排水工程第一至第六项,项目编码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否决依据:B1.20评标中,如项目编码与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不一致,以项目编码(共12位)为准;如项目编码与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无法一一对应,该清单项目作废,该清单项目的费用视为包含在其他清单中;如作废的清单项目达到3项以上(含本数)或作废的清单项目造价累计超过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的2%(含本数),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com)、(http://www.****.cn))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代理机构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 ||||||||||
| 投诉受理部门 | **** | 投诉受理电话 | 138****82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