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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教育系统零星工程建设和零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南教综〔2021〕119号)精神,****学校财务管理和监督,切实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中心各校园实际情况,经各校园校务会研究,现将2026年春季《****学校、幼儿园零星工程建设和零星物资采购工作规划表》向社会予以公开公示。
公开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学校反映:电话:0595-****1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