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四批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知

审批
黑龙江-齐齐哈尔-富裕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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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第四批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6-03-03 15:26

****环境局,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坚决打击环评领域弄虚作假和粗制滥造行为,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有效发挥环评源头预防作用,强化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和审批业务指导,我厅常态化组织开展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复核工作,并对国家初步发现存在一般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开展进一步复核。现将第四批次技术复核结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本批次技术复核共抽取2025年10月至12月部分市、县环评审批部门审批的非辐射类环评文件40份,国家初步发现存在一般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1份,复核的环评文件直接从环评统建系统中已归档电子文件获取;抽取2024年度审批的部分辐射类环评文件18份。复核发现,有10份非辐射类环评文件、9份辐射类环评文件存在疑似一般质量问题,我厅依法将查明的有关事实和拟作出的处理意见向涉及的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主持人进行告知。结合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书面申辩材料核实情况,最终确认3份非辐射类环评文件、3份辐射类环评文件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所列一般质量问题。

二、处理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存在一般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涉及的5家编制单位和6名编制主持人予以失信记分处理,具体名单为:******公司、**省清山****公司、******公司、盛创明(天****公司、**省津环碧诚****公司;赵德明、宋艳明、章**、王世倩、王明达、陈玉萍;对涉及的5家环评审批部门和2家技术评估单位予以通报,具体名单为:****生态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市环境科学学会、**市****保障中心。详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受到失信记分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要吸取教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环评技术服务,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能力建设,建立和实施覆盖环评工作全过程的质控体系。其他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规范自身从业行为,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二)受到通报的相关审批部门和技术评估单位要切实压实评估审查把关责任,倡导“精细严实快”的工作作风,着力提升审批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对项目环评审批能力确实不足、质量难以把关的,要及时进行优化调整。原审批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措施避免建设项目产生不良环境影响。

(三)各市(地)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环评文件质量全过程监管工作,严格落实把关责任,加强对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情况和环评文件编制规范性、编制质量的检查。切实提升技术审查能力,规范建设和使用**联网的环评技术评估专家库,并做好专家日常考核管理,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于不认真负责、把关不严,造成技术文件具有严重质量问题或者重大质量纰漏的专家,不得继续聘请其担任相关工作。

(四)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时,利用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选择信用好、技术能力强的环评单位;在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应全过程参与,如实提供全面、真实的基础资料,对环评文件的内容和结论进行审核并负责。环评文件评审专家和技术评估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要求开展技术审查工作,认真履行审查评估职责,对评估结论负责。

附件: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附件: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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