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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401912D | 建设单位法人:陈青 |
| 李海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怒**兰坪县金顶镇文兴街 |
| ****练登大沟排土场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47--10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县 ****村委会金鼎公司铅锌矿**** |
| 经度:99.42946 纬度: 26.39139 | ****机关:兰坪****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14 |
| 怒环审兰〔2023〕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401912D001P |
| 2017-12-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6783.46 |
| 6860.3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401912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2MA6NWX1MX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6K3KDN8R | 竣工时间:2025-09-30 |
| 2025-10-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31 |
| 2026-02-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环境局关于****练登大沟排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怒环审兰〔2023〕10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0.94hm2,设计容积1.35亿m3,堆排废石(实方)V=1.03亿m3,最终堆积高程2500.00m~2910.00m,堆排总高度410m。设计服务年限为11年,分三区进行作业,其中一区为1-3年,二区为3-6年,三区为6-11年。主要建设包括排土场拦渣坝、库内排渗系统、库外排洪系统、表土堆场、运输道路、淋滤水池等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排土场部分为库外排洪隧洞(主洞、支洞)、排洪明渠、库内主盲沟(1140.13m)、支盲沟 (3#、4#、5#、7#、8#)、截洪沟(南北岸截洪沟、1区坝肩截水沟)、拦挡坝(2#拦挡坝、3#拦挡坝、一区拦挡坝)、谷坊坝(3#、4#谷坊坝)、排废道路(1#、2#、3#、4#)、巡检道路(1#、17#)等; 泥石流治理部分为坝体工程(1-18#拦挡坝/格栅坝/格宾石笼坝)、潜坎群、施工便道工程、滑坡治理工程等。 |
| (1)(一区)工程2#拦挡坝、(一区)工程3#谷坊坝为提**全保障作用,综合施工工期、坝体质量及稳定性等因素,进行设计变更,经抗滑移、抗倾覆稳定性分析满足规范。 (2)排洪明渠施工放线时,下游巡检道路受供电线路影响,南侧岸坡局部有不稳**坡,需调整局部地段并变更横断面结构形式、纵坡不变,满足上游汇水排洪需求,符合设计要求。 (3)(一区)工程盲沟工程进行材料替换、接入方式改变,6#支盲沟取消建设,利于2#拦挡坝稳定,随堆排高度加高逐步施工,满足设计要求。 (4)(一区)工程淋滤水池施工开挖时,水池北岸H72滑坡体滑坡,采用“格宾挡墙+回填反压”治理后,原场地被占,为避免再次扰动滑坡体进行位置调整,新增设施,满足设计要求。 对照《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及《煤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重大变动”条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竣工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局关于****练登大沟排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怒环审兰〔2023〕10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0.94hm2,设计容积1.35亿m3,堆排废石(实方)V=1.03亿m3,最终堆积高程2500.00m~2910.00m,堆排总高度410m。设计服务年限为11年,分三区进行作业,其中一区为1-3年,二区为3-6年,三区为6-11年。主要建设包括排土场拦渣坝、库内排渗系统、库外排洪系统、表土堆场、运输道路、淋滤水池等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排土场部分为库外排洪隧洞(主洞、支洞)、排洪明渠、库内主盲沟(1140.13m)、支盲沟 (3#、4#、5#、7#、8#)、截洪沟(南北岸截洪沟、1区坝肩截水沟)、拦挡坝(2#拦挡坝、3#拦挡坝、一区拦挡坝)、谷坊坝(3#、4#谷坊坝)、排废道路(1#、2#、3#、4#)、巡检道路(1#、17#)等; 泥石流治理部分为坝体工程(1-18#拦挡坝/格栅坝/格宾石笼坝)、潜坎群、施工便道工程、滑坡治理工程等。 |
| (1)(一区)工程2#拦挡坝、(一区)工程3#谷坊坝为提**全保障作用,综合施工工期、坝体质量及稳定性等因素,进行设计变更,经抗滑移、抗倾覆稳定性分析满足规范。 (2)排洪明渠施工放线时,下游巡检道路受供电线路影响,南侧岸坡局部有不稳**坡,需调整局部地段并变更横断面结构形式、纵坡不变,满足上游汇水排洪需求,符合设计要求。 (3)(一区)工程盲沟工程进行材料替换、接入方式改变,6#支盲沟取消建设,利于2#拦挡坝稳定,随堆排高度加高逐步施工,满足设计要求。 (4)(一区)工程淋滤水池施工开挖时,水池北岸H72滑坡体滑坡,采用“格宾挡墙+回填反压”治理后,原场地被占,为避免再次扰动滑坡体进行位置调整,新增设施,满足设计要求。 对照《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及《煤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重大变动”条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竣工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局关于****练登大沟排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怒环审兰〔2023〕10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0.94hm2,设计容积1.35亿m3,堆排废石(实方)V=1.03亿m3,最终堆积高程2500.00m~2910.00m,堆排总高度410m。设计服务年限为11年,分三区进行作业,其中一区为1-3年,二区为3-6年,三区为6-11年。主要建设包括排土场拦渣坝、库内排渗系统、库外排洪系统、表土堆场、运输道路、淋滤水池等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排土场部分为库外排洪隧洞(主洞、支洞)、排洪明渠、库内主盲沟(1140.13m)、支盲沟 (3#、4#、5#、7#、8#)、截洪沟(南北岸截洪沟、1区坝肩截水沟)、拦挡坝(2#拦挡坝、3#拦挡坝、一区拦挡坝)、谷坊坝(3#、4#谷坊坝)、排废道路(1#、2#、3#、4#)、巡检道路(1#、17#)等; 泥石流治理部分为坝体工程(1-18#拦挡坝/格栅坝/格宾石笼坝)、潜坎群、施工便道工程、滑坡治理工程等。 |
| (1)(一区)工程2#拦挡坝、(一区)工程3#谷坊坝为提**全保障作用,综合施工工期、坝体质量及稳定性等因素,进行设计变更,经抗滑移、抗倾覆稳定性分析满足规范。 (2)排洪明渠施工放线时,下游巡检道路受供电线路影响,南侧岸坡局部有不稳**坡,需调整局部地段并变更横断面结构形式、纵坡不变,满足上游汇水排洪需求,符合设计要求。 (3)(一区)工程盲沟工程进行材料替换、接入方式改变,6#支盲沟取消建设,利于2#拦挡坝稳定,随堆排高度加高逐步施工,满足设计要求。 (4)(一区)工程淋滤水池施工开挖时,水池北岸H72滑坡体滑坡,采用“格宾挡墙+回填反压”治理后,原场地被占,为避免再次扰动滑坡体进行位置调整,新增设施,满足设计要求。 对照《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及《煤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重大变动”条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竣工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局关于****练登大沟排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怒环审兰〔2023〕10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0.94hm2,设计容积1.35亿m3,堆排废石(实方)V=1.03亿m3,最终堆积高程2500.00m~2910.00m,堆排总高度410m。设计服务年限为11年,分三区进行作业,其中一区为1-3年,二区为3-6年,三区为6-11年。主要建设包括排土场拦渣坝、库内排渗系统、库外排洪系统、表土堆场、运输道路、淋滤水池等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排土场部分为库外排洪隧洞(主洞、支洞)、排洪明渠、库内主盲沟(1140.13m)、支盲沟 (3#、4#、5#、7#、8#)、截洪沟(南北岸截洪沟、1区坝肩截水沟)、拦挡坝(2#拦挡坝、3#拦挡坝、一区拦挡坝)、谷坊坝(3#、4#谷坊坝)、排废道路(1#、2#、3#、4#)、巡检道路(1#、17#)等; 泥石流治理部分为坝体工程(1-18#拦挡坝/格栅坝/格宾石笼坝)、潜坎群、施工便道工程、滑坡治理工程等。 |
| (1)(一区)工程2#拦挡坝、(一区)工程3#谷坊坝为提**全保障作用,综合施工工期、坝体质量及稳定性等因素,进行设计变更,经抗滑移、抗倾覆稳定性分析满足规范。 (2)排洪明渠施工放线时,下游巡检道路受供电线路影响,南侧岸坡局部有不稳**坡,需调整局部地段并变更横断面结构形式、纵坡不变,满足上游汇水排洪需求,符合设计要求。 (3)(一区)工程盲沟工程进行材料替换、接入方式改变,6#支盲沟取消建设,利于2#拦挡坝稳定,随堆排高度加高逐步施工,满足设计要求。 (4)(一区)工程淋滤水池施工开挖时,水池北岸H72滑坡体滑坡,采用“格宾挡墙+回填反压”治理后,原场地被占,为避免再次扰动滑坡体进行位置调整,新增设施,满足设计要求。 对照《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及《煤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重大变动”条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竣工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局关于****练登大沟排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怒环审兰〔2023〕10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0.94hm2,设计容积1.35亿m3,堆排废石(实方)V=1.03亿m3,最终堆积高程2500.00m~2910.00m,堆排总高度410m。设计服务年限为11年,分三区进行作业,其中一区为1-3年,二区为3-6年,三区为6-11年。主要建设包括排土场拦渣坝、库内排渗系统、库外排洪系统、表土堆场、运输道路、淋滤水池等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排土场部分为库外排洪隧洞(主洞、支洞)、排洪明渠、库内主盲沟(1140.13m)、支盲沟 (3#、4#、5#、7#、8#)、截洪沟(南北岸截洪沟、1区坝肩截水沟)、拦挡坝(2#拦挡坝、3#拦挡坝、一区拦挡坝)、谷坊坝(3#、4#谷坊坝)、排废道路(1#、2#、3#、4#)、巡检道路(1#、17#)等; 泥石流治理部分为坝体工程(1-18#拦挡坝/格栅坝/格宾石笼坝)、潜坎群、施工便道工程、滑坡治理工程等。 |
| (1)(一区)工程2#拦挡坝、(一区)工程3#谷坊坝为提**全保障作用,综合施工工期、坝体质量及稳定性等因素,进行设计变更,经抗滑移、抗倾覆稳定性分析满足规范。 (2)排洪明渠施工放线时,下游巡检道路受供电线路影响,南侧岸坡局部有不稳**坡,需调整局部地段并变更横断面结构形式、纵坡不变,满足上游汇水排洪需求,符合设计要求。 (3)(一区)工程盲沟工程进行材料替换、接入方式改变,6#支盲沟取消建设,利于2#拦挡坝稳定,随堆排高度加高逐步施工,满足设计要求。 (4)(一区)工程淋滤水池施工开挖时,水池北岸H72滑坡体滑坡,采用“格宾挡墙+回填反压”治理后,原场地被占,为避免再次扰动滑坡体进行位置调整,新增设施,满足设计要求。 对照《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及《煤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重大变动”条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竣工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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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淋滤水收集池 |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 | 尺寸为46*14*3m,容量为1600m3,材料为钢结构 |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水能够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要求 |
| 1 | 洒水降尘 |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 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道路及物料堆场,使用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水泥、细砂等物料均使用袋装水泥,****搅拌站进行堆存和取用,除小范围定点施工区域涉及搬运外,其他环节均使用混凝土罐车进行转运。施工过程中转运砂石、表土等易产生粉尘的车辆,均要求采取遮盖措施。 | 排土场场界最大落地浓度能够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
|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限制运输车辆车速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
| 《****环境局关于****练登大沟排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怒环审兰〔2023〕10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0.94hm2,设计容积1.35亿m3,堆排废石(实方)V=1.03亿m3,最终堆积高程2500.00m~2910.00m,堆排总高度410m。设计服务年限为11年,分三区进行作业,其中一区为1-3年,二区为3-6年,三区为6-11年。主要建设包括排土场拦渣坝、库内排渗系统、库外排洪系统、表土堆场、运输道路、淋滤水池等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按环评要求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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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局关于****练登大沟排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怒环审兰〔2023〕10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0.94hm2,设计容积1.35亿m3,堆排废石(实方)V=1.03亿m3,最终堆积高程2500.00m~2910.00m,堆排总高度410m。设计服务年限为11年,分三区进行作业,其中一区为1-3年,二区为3-6年,三区为6-11年。主要建设包括排土场拦渣坝、库内排渗系统、库外排洪系统、表土堆场、运输道路、淋滤水池等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按环评要求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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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局关于****练登大沟排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怒环审兰〔2023〕10号) 污染物总量控制练登大沟排土场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1.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11.44t/a。 2.废水:全部回用于金鼎锌业四选厂,不新增总量控制指标。3.固体废物:100%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按环评要求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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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局关于****练登大沟排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怒环审兰〔2023〕10号) 根据排土作业顺序,形成一个台阶,复垦一个边坡,服务期满后,应在2年内启动覆土封场和复垦工作,在3年内完成复垦,加强复垦植被管理,提高植被存活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按环评要求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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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局关于****练登大沟排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怒环审兰〔2023〕10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0.94hm2,设计容积1.35亿m3,堆排废石(实方)V=1.03亿m3,最终堆积高程2500.00m~2910.00m,堆排总高度410m。设计服务年限为11年,分三区进行作业,其中一区为1-3年,二区为3-6年,三区为6-11年。主要建设包括排土场拦渣坝、库内排渗系统、库外排洪系统、表土堆场、运输道路、淋滤水池等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按环评要求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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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局关于****练登大沟排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怒环审兰〔2023〕10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0.94hm2,设计容积1.35亿m3,堆排废石(实方)V=1.03亿m3,最终堆积高程2500.00m~2910.00m,堆排总高度410m。设计服务年限为11年,分三区进行作业,其中一区为1-3年,二区为3-6年,三区为6-11年。主要建设包括排土场拦渣坝、库内排渗系统、库外排洪系统、表土堆场、运输道路、淋滤水池等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按环评要求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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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