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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3MAD5XW5128 | 建设单位法人:吴科瑜 |
| 李守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 **省**市**苏**路592号 |
| ********基地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1-C291-橡胶制品业 |
| 建设地点: | ****** ****** |
| 经度:101.506389 纬度: 26.60805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23 |
| 攀环审批〔2024〕7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03MAD5XW****001Q |
| 2025-06-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800 |
| 309.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03MAD5XW512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欣****公司 |
| ****0400MA****726F | 验收监测单位:**欣****公司,******公司 |
| ****0400MA****726F,915********488191W | 竣工时间:2025-07-1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post/2 |
| 塑料制品制造及销售;橡胶制品制造及销售;防腐材料销售 | 实际建设情况:符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聚酯筛板、聚酯精细筛网、高分子托辊、钢橡复合管、工业橡胶辊、聚酯胶辊、超高耐磨制品生产规模为 7050t/a | 实际建设情况:聚酯筛板、聚酯精细筛网、高分子托辊、钢橡复合管、工业橡胶辊、聚酯胶辊、超高耐磨制品生产规模为 5300t/a |
| 生产规模为 7050t/a由于市场变动调整为生产规模为 5300t/a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聚酯筛板、聚酯精细筛网、高分子托辊、钢橡复合管、工业橡胶辊、聚酯胶辊、超高耐磨制品 | 实际建设情况:符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聚酯预聚体加热平台、聚酯胶辊生产区、挤塑工序、120 号溶剂油清洗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21m 高排气筒排放;备片及粘接剂涂刷、开炼及挤出、混炼、硫化罐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21m高排气筒排放;配料系统、喷丸系统经系统自带除尘处理后,通过 21m 高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聚酯预聚体加热平台、混炼、硫化等工序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封闭厂房、设备自带除尘器等措施控制。强化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废气处理效果;通过硬化厂区道路、定期湿式清扫等措施控制道路扬尘。 (三)严格落实运营期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初期雨水收集后经初期雨水****园区污水管网;设备冷却废水通过净环水供水装置循环使用,定期更****园区污水管网。生活废水经“隔油池+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园区污水管网。严格落实危废暂存间的重点防渗措。 (四)严格落实运营期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合理、规范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布袋、废包装桶等废包装材料、不合格模具收集****收购站;废气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含有或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物、含油手套和棉纱、废液压油、隔油池废油和污泥等危险废物经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五)严格落实运营期各项噪声防治措施。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1、硫化罐废气由原环评设计阶段接入(DA002)--C-2废气处理系统,变动为接入(DA003)--C-3废气处理系统。 2、将混炼系统4个产尘点位独立出来,**一套C-4废气处理系统,并拆除现有原辅料除尘器有组织排放的DA004排气筒,将配料区域的废气和混炼系统产生的废气一起接入**的C-4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并通过原排气口DA004位置上新增1根编号为DA004的21m排气筒排放。 3、新增C-4废气处理系统采用(捕集罩→管道→布袋除尘器→活性炭二级吸附装置→风机→烟囱)工艺进行处理。 4、原环评设计阶段C-2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工艺由(捕集罩→管道→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烟囱)变动为C-2废气处理系统(捕集罩→管道→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烟囱),取消布袋除尘器。 5、捏炼机部分设备自带配置了两套原料过程回收除尘装置。 6、新增配料区域吨袋回收产尘点位。 |
| 1、硫化罐废气由原环评设计阶段接入(DA002)--C-2废气处理系统,变动为接入(DA003)--C-3废气处理系统。 2、将混炼系统4个产尘点位独立出来,**一套C-4废气处理系统,并拆除现有原辅料除尘器有组织排放的DA004排气筒,将配料区域的废气和混炼系统产生的废气一起接入**的C-4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并通过原排气口DA004位置上新增1根编号为DA004的21m排气筒排放。 3、新增C-4废气处理系统采用(捕集罩→管道→布袋除尘器→活性炭二级吸附装置→风机→烟囱)工艺进行处理。 4、原环评设计阶段C-2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工艺由(捕集罩→管道→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烟囱)变动为C-2废气处理系统(捕集罩→管道→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烟囱),取消布袋除尘器。 5、捏炼机部分设备自带配置了两套原料过程回收除尘装置。 6、新增配料区域吨袋回收产尘点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六)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保证出现事故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安全。严格规范排污口建设,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制和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提升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加强公众参与。项目在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根据公众的反映,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 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维稳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落实不到位、相关环保措施不落实,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 (八)其它应注意的事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报告表”中提出的相关要求落实 | 实际建设情况:符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1 | 0.132 | 0 | 0 | 0.11 | 0.11 | |
| 0 | 0.008 | 0.014 | 0 | 0 | 0.008 | 0.00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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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319 | 0.5322 | 0 | 0 | 0.319 | 0.319 | / |
| 0 | 0.985 | 1.318 | 0 | 0 | 0.985 | 0.985 | / |
| 1 | 生活废水一体化处理装置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 符合 | 已检测 |
| 1 | DA001、DA002、DA003、DA004、DA005、DA006 |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甲苯及二甲苯 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 5、表 6 中 相关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2 中相关标准;油烟废气执行《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83)。 2、无组织废气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 5、表 6 中相关标准 | 符合 | 已检测 |
| 1 | 噪声源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 符合 | 已检测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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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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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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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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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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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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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