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拔山镇五星村市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 ******局以 渝规资【2025】 37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拔山镇北部五星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土地平整工程主要包括实施土地平整工程85.1626公顷,其中台面重构12.6134公顷、梯田整治15.0131公顷、非耕地垦造恢复57.5360公顷。灌溉与排水工程主要包括新修100m3蓄水池1座、维修山坪塘2座、新修1.0mx1.0m盖板排水沟1500米、新修1.0mx1.0m排水沟473米、新修0.3x0.5m截排水沟3542米以及配套排水附属设施。田间道路工程主要包括新修2.0m宽生产大路8977米及配套田间道路附属设施。其他工程主要包括新修土地整治宣传牌1座、购买提站设备。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约 933万元 。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 **拔山镇五星村市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发布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3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忠州街道鸣**大道99号1号楼14楼 | 地 址: | **香山一路3号附17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简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杨老师 |
| 电 话: | 023-****1669 | 电 话: | 180****8213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58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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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山镇五星村市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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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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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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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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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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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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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0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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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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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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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0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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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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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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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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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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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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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1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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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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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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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63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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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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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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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38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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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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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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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19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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