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多航延服务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多航延服务。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个)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 1 |
**多航延服务 |
按实际发生量 |
2260 |
499000 |
单价为单个旅客服务价格限制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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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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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499000 |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 **多机场航延服务 |
**多皮尔逊机场T3航站楼 |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1个日历天/工作日,交货。 |
|
1.7 合同期限:2026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加拿大境内的合法产权方或中间商。企业还应当在加拿大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
2.3 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产权方或中间商,若为产权方,其中间商不得同时参与该询比项目;若为中间商,则必须取得产权方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注意:须提供产权方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权利及能力;中间商须提供产权方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加急标书代写
2.5 ****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9日;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邮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9日。加急标书代写
4.2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采购人:****
地址:J304 TERMINAL 3 PEARSON AIPORT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Mark Hu,+1 ****703987
Email:****@csair.com;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J304 TEMINAL 3 PEARSON AIRPORT
采购人:Mark Hu
联系电话:+1 ****703987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管理部合规监督室】
联系地址:【**市**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20-****5012】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加急标书代写 |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加急标书代写 |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加急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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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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