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吉隆县河道采砂1、2号砂场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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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取**县河道采砂1、2号砂场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根据项目需求,对**县河道采砂1、2号砂场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进行比选,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技术规范,编制文本,并取得相应行政许可文件,具体以合同要求执行。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县河道采砂1、2号砂场

2.建设地点:加木村、沃玛村

三、比选范围

1.比选内容:负责**河道采砂1、2号砂场水土保持工作的监测工作;

2.工作时限: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时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本次比选以最低价格为中标;

4.报价函格式及要求:报价函必须胶装成册单独密封、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价函里需列出计费依据及相关系数(无计费文件依据需提供报价依据),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不正当竞争,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业绩等与比选人资格要求相对应的材料;封套上应注明“报价函”及比选项目名称、比选单位名称、比选单位地址(加盖比选人公章);

5.比选人在规定的报名、递交有效期内,比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名、响应性文件;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7.如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在2026年3月5日前与**县****公司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四、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比选报名

比选申请人于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5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前往**县****公司报名。

六、中标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

七、联系方式

联系 人 :达珍

联系电话:173****1366

联系 人 :刘铁鑫

联系电话:136****1207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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