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某单位****0266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0266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 包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项目地点 |
工期 |
备注 |
| 1/1 |
****某单位****0266工程 |
质量标准:合格,其余详见谈判文件 |
**市 **区 |
60 日历天 |
|
| 说明 |
供应商须响应谈判文件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联合体;
2.最高限价:859274.09元;
3.本项目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应当唯一,按照 综合评分法 执行。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投标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3月4日至3月9日,工作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市**区(具体电话联系)。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6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提供对采购单位该项目相关人员、地址、采购情况等信息不得向任何无关第三方透露的承诺书;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地领取,或报名资料发送邮箱(****@qq.com)并电话索取谈判文件扫描件等资料。供应商报名资料须经审核通过后再予以发放谈判文件。
五、文件售价
免费。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3月10日08时00分(**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3月10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三)报价地点:**市**区(具体电话联系)。
(四)报价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6年3月10日09时00分(**时间,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二)谈判地点:**市**区(具体电话联系)。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3月6、7日,上午9:00至11:00(**时间)。
(二)踏勘地点:**市**区(具体电话联系)
(三)联系人:采购单位联系人龙先生189****4643,踏勘联系人吴先生180****0495,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
九、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1.质疑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采购小组联系人: 江先生,联系电话:177****4006。
2.受理、处理投诉申请部门及联系方式:采购管理部门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10-****6634,
3.受理、处理投诉复议申请部门及联系方式:采购管理部门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10-****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