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1****水利局宿舍,南至孝肃路,西、****医院相邻;2号停车楼**开源大厦,****医院,西至低层商业,北至孝肃路。1号停车楼用地面积为1662.20㎡,总建筑面积3671.30㎡;2号停车楼用地面积为1803.38㎡,总建筑面积4198.45㎡。,根据消****公司意见,经建设单位自查比对批准的设计方案,申请调整内容如下:
一、1号停车楼由于在项****住建局消防部门提出需增设喷淋系统,导致原设计负一层的消防水池容量不够,需增加消防水池容量,按照消防要求调整后负一层建筑面积由185.1㎡调整至245.4㎡,增加60.3㎡。
二、2号停车楼因场地停车楼外不具备配电设施布设条件,依据供电部门专业意见,将变压器设置在停车楼东侧2层屋顶处原预留位置;考虑后续配电设施的日常检修及维护需要,增设1处检修通道,原不上人屋面变为设备平台,室外护栏高度1.2m。
调整后,1号停车楼不计容建筑面积由185.1㎡调整为245.4㎡,增加60.3㎡,总建筑面积由3671.3㎡调整为3731.6㎡,调整后的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不涉及2号停车楼各项指标变化。
调整方案于2026年2月6日经****规划局自然**和规划管理工作业务会2026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方式:****规划局网站“规划公示”栏公示、
在项目现场、张贴展板、设置公示意见箱公示
公示期: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12日
联系人:****规划局****分局
联系电话:0556 ****097
地 址:皖江大道161号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