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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 我部对备件器材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供应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备件器材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2026年03月04日至2026年03月06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因备件器材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废标公告****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备件器材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开标时间:2026年2月26日上午9:00 5.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二、评审结果 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2家,本项目废标。 三、公示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有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遗期将不予受理。 四、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质疑人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五、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人不是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审活动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六、联系方法: 招标人:某单位 招标人地址:**省**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153****0282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智浩、方谱燕 办公电话:187****1249、150****7970 电子邮箱:****@sztc.com 地址:********社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2501,项目废标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政 联系电话:153****0283 地 址:**省 **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