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财办采〔2026〕5 号
省级各部门、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政府采购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
(一)采购人应当依法完整准确编制采购项目预算,防止无预算采购。在编制采购预算前,应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摸底,遵循现有设备设施能用尽用、该省尽省的原则,避免重复采购、盲目采购。
(二)坚持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采购需求,严格执行经费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技术和服务标准,不得开展与本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无关、超出办公需要的采购活动。
(三)完善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需求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针对非歧视性、竞争性、采购政策和履约风险开展重点审查。建立采购需求公开机制,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应提前公开采购需求。
二、****政府采购程序
****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坚持无预算、超预算不采购,不得擅自改变预算用途。
(二)严格依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妨碍公平竞争条款,或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标书代写
(三)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以自行组织为主,降低采购成本。
(四)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依法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不得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不得将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违规拆分,随意采用或滥用采购方式。
三、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
(一)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设定采购评审价格分值时,应在合理范围内尽可能提高价格分值的比重,节约政府采购资金。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框架协议采购方案审核管理,认真落实“适用于小额零星采购” 以及“ 以封闭式框架协议为主”的基本原则,严格把控相应实施范围和质量优先法的使用,防止政府采购“专供”、高价专用耗材捆绑问题。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积极推进批量采购。
(三)采购人在开展小额零星货物和服务采购时,要认真做好产品价格和质量对比,在满足采购需求前提下,优先选择价格低的产品。属于框架协议采购范围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四)采****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组织实施。同时,****政府采购“ 三盲一共享”评审,对采购金额较大,社会敏感度较高等采购项目,鼓励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五)采购人举办的会议,****机关及其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中心等举办的外,应当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
(六)采购人是履约验收第一责任人,****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验收,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物有所值采购目标。组织开展履约验收时,应按合同约定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逐项进行验收确认,严格执行验收结果签字负责和验收信息公开制度。
四、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
(一)采购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结合实际使用需求,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的,应当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二)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比例。新能源汽车可以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其中,对于路线相对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 100%采购新能源汽车。
(三)采购人应当遵循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循环利用的原则,按照政府绿色****政府采购活动。落实节能(节水)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对获得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五、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一)各部门应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政府采购厉行节约工作情况的监督。教育、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行业实际,探索制定统一的通用项目采购需求标准。
(二)财政部门应依****政府采购价格监控,对比同期成交价,对交易价格异常的采购项目及其采购人及时预警提示。建立政府采购巡检机制,****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价格开展日常巡检和定期抽查,对采购价格过高的采购人予以通报。
****政府采购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采购人存在无预算或者超预算采购、超标准采购、铺张浪费、****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等问题的,依法进行处理。
****财政厅
2026 年 2 月 27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