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城新区磨河片区10kv电网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发展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发改局发〔2025〕61号 |
||||
| 建设地点 |
**市**市市本级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科技城新区磨河片区电网提升改造,**10kv 电缆11.66千米,**电力通道12+2孔约7.68千米、4孔 约0.16千米、2孔约0.55千米,改造10kv电缆15.63千米;配套环网柜、真空开关、隔离开关等设施。;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8300.0 |
||||||
| 类似业绩 |
能源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 代理范围 |
勘察、设计、施工等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9.5 |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3-04 00:00至2026-03-11 23:59 |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3-04 00:00至2026-03-11 23:59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类似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申请人至少具有3个能源类招标代理业绩。2023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能源类项目个人业绩。注:①类似项目业绩须是**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公开招标业绩以**省公共**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 2、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均具有招标代理从业印章。注:①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连续6个月是指从比选公告发出之日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至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出具证明;若项目负责人为返聘人员的不予认可);②提****交易中心网上查询截图,拟派人员应在从业人员信息中体现。 3、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60%计算,不足1万的按照1万元计算。注:①需提供承诺函;②本项目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从业人员无因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第34号令)第十七条等规定被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情形。(需提供承诺函) 5、请各申请人将比选申请文件于比选截止时间前传于此邮箱号:****@qq.com,否则比选申请文件做无效处理。标书代写 |
||||||
|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电话 |
0816-****08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