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委托****负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县包公黑牛屠宰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社区
项目概况:项目初步选址于****社区。项目新增规划用地面积约5.32亩;****社区****工厂现有厂区面积约3704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待宰圈、兽医间、无公害处理间等宰前用房建设,配套给排水、电气等附属工程建设。****社区****工厂**1条标准化黑牛屠宰加工生产线。产线年屠宰肉牛约1.1万头。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055****31060
联系人:胡超
联系地址:****社区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0551-****3540
联系人:桑工
通讯地址:**市****花园南区9幢1106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相应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⑤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评述项目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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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