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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省**县国家区域****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市**县
建设内容: 本项目配套完善0.1万****基地和1.3****基地基础设施,主要建设宝云街道和矿山镇两座种薯分拣分级场。宝云街道场区建设厂房(含冷库、分拣车间、仓库)、水箱、配电房、值班室、公厕及道路场地硬化;矿山镇场区建设厂房(含冷库、分拣车间、仓库)、值班室、公厕及道路场地硬化。项目总占地面积1.84公顷,总建筑面积7871.84平方米,配套建设雨水管网297米、盖板排水沟766米等附属设施。工程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渣产生,同步实施了砂石料堆存场临时遮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总投资3010万元,旨在提升区域马铃薯良种繁育及分拣加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