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五金塑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环境局**分局,邮编:529600
联系电话:(0662)****955
传 真:(0662)****95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五金塑胶制品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市春城****工业园园富路180号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在**市**市春城****工业园园富路180号建设****五金塑胶制品项目,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7350m2,建筑面积7200m2,主要从事水泵塑料零件的生产,年产塑料配件180万个。 项目工作人员28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 8 小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用地租赁已建成的厂房,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设备安装时会产生噪声以及废弃包装物。合理安排设备安装时间,避免在夜晚进行施工,减轻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通过上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二)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BD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两者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三)营运期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注塑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及恶臭、塑料破碎粉尘。注塑废气经集气罩加四周软帘围挡收集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呈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 9 企业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塑料破碎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四)营运期应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五)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有废包****公司回收处理,塑料不合格产品、塑料边角料经收集后破碎回用到生产中;危险废物有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及手套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